各学院: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 局之年。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近期在考察清华大学时对广大青年的深情寄语,引导激励大学生爱国爱民、锤炼品德、勇于创新、实学实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第七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通知,学校将开展校级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百年风华正茂,‘浙里’青春最美”为主题,挖掘、 培育一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大学生。
二、评选范围及标准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1年6月30日前在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科生。
(二)评选标准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 相统一,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 个维护”,立志听党话、跟党走,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遵纪守法,尚荣知耻,奉献祖国、奉献人民。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学业成绩优异。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岀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
三、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精心组织、挖掘典型,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院内选拔,推荐真正可被大学生学、有特色、可发挥引领的学生代表。
(二)请各学院于2021年5月8日(周六)前,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送学工部chenjunyu@nbu.edu.cn。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 1 )、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主要介绍该生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辅助材料(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
联系人:毛璇 、陈俊余,888100、564470;
附件1:参评第七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人选推荐申报表
党委学工部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