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宁波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就2022-2023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与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班主任工作考核
各学院根据《宁波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管理办法(试行)》和学院关于班主任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落实班主任工作考核。
1.考核程序应包括班主任自评、学生民主测评和学院评议、院内公示等程序;
2.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3.考核结果经院内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宁波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情况表》(附件1)书面材料送至学工部(锦绣403室),电子稿发至zhangmengxuan@nbu.edu.cn,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周一)。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
(一)评选范围
全校2022-2023学年考核获优秀等级的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品德高尚,办事公道,为人师表;
2.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能够深入学生实际,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和问题,工作扎实有成效;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积极探索班主任工作新方式和新办法,善于运用新的工作形式和载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主动钻研与学生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并积极开展有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研究;
5.工作成绩突出,学生满意度高。
(三)评选程序
1.各学院依照班主任本人申请(填写《宁波大学校级优秀班主任推荐表》(附件2)、学院审核评比、院内公示的程序进行。各学院推荐优秀班主任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班主任总人数的10%;
2.各学院审核确定的人选经院内公示无异议后,于2023年12月25日(周一)前将书面材料报至学工部(锦绣403室),电子稿发至zhangmengxuan@nbu.edu.cn;
3.学校审核确定优秀班主任名单,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毛璇、张梦轩;
联系电话:612663、696330;
电子邮箱:zhangmengxuan@nbu.edu.cn。
附件1:宁波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情况表
附件2:宁波大学校级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党委学工部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