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实施宁波市第四期高校骨干辅导员领航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市教育局决定遴选在甬高校骨干辅导员开展为期1年的研修。现将我校组织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恪守师德师风规范,在立德树人、铸魂育人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研究素养扎实。具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相关学科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具有较强科研能力。
3.业务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能够很好地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在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方面有特色、有亮点。
4.发展潜力较大。从事高校一线专职辅导员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主持厅市级及以上课题1项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课题1项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相关论文;获得厅市级及以上思想政治工作相关奖励或荣誉1项以上。辅导员在职博士生原则上不予推荐。
二、相关事项
1.本次研修总规模25人,我校可择优推荐3名候选人参与市教育局遴选。
2.申报的辅导员填写《宁波市第四期高校骨干辅导员领航计划推荐表》(见附件1),经学院党委审定后加盖公章,于7月2日(周四)16:00前将推荐表WORD及PDF扫描版报送至邮箱fdy@nbu.edu.cn,纸质版交至锦绣403,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毛璇、张慧苗,电话:87600100。
附件:
1.宁波市第四期高校骨干辅导员领航计划推荐表
2.宁波市第四期高校骨干辅导员领航计划培养方案
宁波大学党委学工部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