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宁波大学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宁大政〔2012〕91号)的要求,为充分发挥教师的育人主导作用,营造全员育人氛围,推动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2026-2027学年“本科生导师制”师生互选和分配工作将于近期开展,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与时间节点
请各学院结合自身情况,面向在校本科生(含2026级新生)确定适用学院的组织方式,按以下进度开展相关工作。
(一)准备动员阶段(10月15日—10月22日)
1.组织动员与方式确定:各学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明晰分工,做好宣讲与动员引导,保障师生充分理解互选原则及工作流程。结合学院实际,选定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式:2026级新生原则上须采用全面覆盖模式;老生可自主选择全面覆盖或按需匹配模式。
全面覆盖:为全体学生匹配导师,实现本科生导师制全员、全过程育人覆盖。
按需匹配:立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侧重指导精准度。选用该模式的学院须精准梳理参与导师制的师生名单。
各学院统筹规划导师储备与人员数量,保障导师队伍人员充足,确保师生互选阶段学生有可选导师资源。
2.人员报备:请各学院于10月20日前,确定本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管理员,一般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和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同时确定具体工作联络员两名,教务办、学工办各一名,并填报《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相关负责人及联络员汇总表》(附件1)。纸质稿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送交锦绣学生活动中心403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学生处张慧苗老师邮箱zhanghuimiao@nbu.edu.cn。信息中心将据此进行系统授权。同时,为方便后续工作沟通,请各学院联络员及时加入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钉钉群(群号:160640002903)。
3.导师审核与信息完善: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导师资格审核,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承担导师职责。请于10月20日前将《宁波大学本科生新任导师登记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务处。同时,请通知全体导师于10月22日前登录手机移动端风华宁大“本科生导师制”应用程序完善个人基本信息。
4.系统参数设置:各学院系统操作员须于10月22日前根据学院组织方式完成系统参数配置。选择按需匹配方式的学院需准确导入参与本学年度互选的导师及学生名单,并设置师生配比;全面覆盖学院需导入全体导师及学生名单。请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12的原则设置导师默认带生数,建议预留适当容量。每位导师每学年指导的学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
(二)师生互选阶段(10月23日—11月5日)
1.学生操作:各学院应组织学生在11月3日前登录系统,对上一学年导师进行评价、完善个人信息,并填报新学年导师志愿(建议填满五个志愿)。全面覆盖学院需确保全体学生完成志愿填报。
2.导师选择:导师可在11月5日前,从第一志愿选择自己的学生中进行初步选择,选择数量不超过其开放志愿数的50%(例如:开放10个志愿,最多可选5人)。逾期未操作则进入系统自动匹配程序。
(三)师生匹配阶段(11月6日—11月12日)
1.系统匹配:11月6日,院级管理员将进行匹配测试,并对互选未成功的学生进行系统自动匹配。系统将优先满足学生第一志愿。
2.结果公布与微调:各学院公布匹配结果后,师生可登录系统查看,请学院及时受理师生的个别调整申请。
(四)师生见面及阶段性总结(11月13日及以后)
互选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适时组织或推动开展师生见面活动,促进交流,并做好本院导师制工作的阶段性总结。
二、工作注意事项
1.师生互选及匹配工作均需通过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平台在线完成,不再受理线下申请。
2.为提升匹配成功率,建议学生填报足额志愿;系统将根据学生志愿和导师名额进行自动匹配,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
3.请各学院、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协同,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节点与工作要求,确保本年度师生互选工作平稳、有序、高效完成。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慧苗(学生处) 888100、667245;蒋世婕(教务处) 888273、650199。
附件1: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相关负责人及联络员汇总表
附件2:宁波大学本科生新任导师登记表
附件3:管理操作人员操作手册
附件4:导师操作手册
附件5:学生操作手册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武部)、教务处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