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生大病医疗救助金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的文件要求,学生大病医疗救助金经由学生个人申报、学院汇总、研究生工作部联合学生处共同审核决定,有符合大病医疗救助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以提出申请,以学院形式统一汇总,于12月26日(周五)上午11点前(逾期视作放弃)报送材料,纸质材料签字盖章报送锦绣活动中心315,电子材料报送至电子邮箱。
学生处联系人:魏老师,87609435;
研工部联系人:赵老师,87609137。
报送邮箱:bkzx@nbu.edu.cn;
抄送邮箱:zhaogang@nbu.edu.cn。
附件:
1. 宁大学工【2023】10号《学生大病医疗救助金补助实施细则》
2. 宁波大学学生大病医疗救助金补助申请表
3. 宁波大学学生大病医疗救助金申请人基本信息汇总表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