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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宁波市高校心理咨询 案例督导项目的通知
2019-03-26 07:43  

关于开展2019年宁波市高校心理咨询

案例督导项目的通知


各高校:

为促进我市高校心理咨询服务规范化发展,提升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专业水平,切实满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需求,宁波市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拟开展2019年宁波市高校心理咨询案例督导项目,具体由宁波大学学生发展与服务处承办,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高校有个案咨询经验的专兼职心理咨询老师,每校限报1名。

二、督导时间

本年度共有8次督导,每次3小时,督导2个个案。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次数

时间

1

2019.3.28(上午9:00-12:00)

2

2019.4.18(上午9:00-12:00)

3

2019.5.23(上午9:00-12:00)

4

2019.6.20(上午9:00-12:00)

5

2019.9.26(上午9:00-12:00)

6

2019.10.24(上午9:00-12:00)

7

2019.11.28(上午9:00-12:00)

8

2019.12.26(上午9:00-12:00)


三、督导师简介

马宁祥,主任医师,祥和健康咨询工作室创始人,宁波市第二医院临床心理科专家,中国心理学会首批注册督导师、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硕士生导师(兼职)、中国心理卫生协会认知行为治疗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认知行为治疗工作委员会委员、宁波市高校心理协会心理咨询与危机干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宁波市知音心理服务中心理事长。

四、督导地点

宁波大学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团体辅导室(黄庆苗楼510)

五、督导费用

本督导项目费用由宁波市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承担,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报名方式

请点击链接在线报名http://cn.mikecrm.com/MRaSWLR,报名截止日期为3月18日。后续通知将在市心理健康教育中心QQ群公布,请各位老师及时加入(群号:85464458)。


联系人:李媛媛,电话:87600297、15888020501。



宁波市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

宁波大学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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