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我校2021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新生心理成长档案,及时发现学生潜在心理问题,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质,现将做好2021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我校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
二、测试方式
各学院以主题班会等形式,现场组织班级学生试测,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测试系统进行答题。
三、时间安排
1.动员准备阶段:.9月6日-30日,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确定普查方案,包括安装测试系统、导入新生信息、分发测试量表、班级试测等;10月9日,培训测试主试人员等,各学院心理联络员参加,原则上不能请假;培训会后,心理联络员须向新生进行心理普查施测前动员、讲解和引导,消除学生心理顾虑。
2.测查阶段:10月11日-15日,各学院组织开展心理测试。本次测评试题大部分为选择题,采用手机测评方式答题,请各学院通知每位同学牢记自己的学号,参测学生要携带手机,并确保手机能够上网以及有充足的电量。
3.数据分析筛查与排摸阶段:10月16日-24日,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对测试数据进行分析;同时,各学院排摸其他需约谈的学生(他人发现或学生自我报告)名单并上报至中心;
4.结果反馈与约谈前准备阶段:10月25日-26日,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将测试结果反馈至学院,并通过学院将约谈邀请信发至约谈学生;
5.约谈阶段:10月27日—29日。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对筛查出有心理问题倾向的学生进行约谈,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
6.反馈阶段:11月1日-3日,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整理心理约谈结果,将约谈结果分级分类反馈至学院,并根据要求做好动态跟踪等工作;
7.撰写心理普查报告:11月4日-15日,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撰写2021级新生心理普查报告;
8.排摸本年度心理障碍相关数据:11月16日-30日,各学院排摸整理本年度精神障碍及心理危机相关数据;
9.数据上报:12月1日-3日,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将新生普查结果及上述数据上报至省教育厅。
四、注意事项
1.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工作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基础性和常规性工作,时间长、对准确度要求高,请各学院加强组织,做好宣传,共同帮助做好本次的普查工作。
2.本次普查原则上全体新生均须参加。请新生积极认真完成测试,确有特殊情况不参加测试的,辅导员应详细了解原因,并报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备案。
3.本次普查选用的量表具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能帮助新生更好地了解自己。请各学院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普查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内容。要让新生明确本次普查不作为任何评优评奖的依据,消除学生疑虑,客观填写试题,确保普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4.本次普查结果遵循保密原则,测试结果仅由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保存,以便在需要时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心理健康服务。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学生指导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