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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文明寝室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7-10-30     (点击: )

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文件

 

宁大党〔2016〕14号

 


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

文明寝室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文明寝室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经第5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                                                       2016年4月25日

 

 

 

 

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文明

寝室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领导的重要批示和《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深化文明寝室创建要求的通知》精神,改善我校学生寝室卫生状况,全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职责,建立文明寝室建设协同推进机制

1.形成部门合力,全力推进文明寝室建设。根据《宁波大学文明寝室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宁大党〔2012〕12号)的要求,各职能部门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并按照《宁波大学文明寝室建设工作任务分解》(附件1)的要求,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推进文明寝室建设工作。

2.落实领导干部、学院工作责任制。组织部牵头,学工部配合,制定以校领导牵头、机关各党支部联系学院结对共建为主要形式的领导干部和党员教工联系学生寝室工作方案。对中层干部、党员教师联系学生寝室工作实行分层分类考核,将联系寝室卫生情况与所在支部考核以及中层干部年终考核评优相挂钩。宣传部、人事处、学工部共同负责,团委等部门配合,调整学院目标考核方案,探索将文明寝室建设、文明修身活动等作为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学院目标考核体系。

3.落实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员(干部)寝室卫生联系制度。各学院按楼层或区域确定辅导员、班主任联系寝室制度,责任落实到人,要求所有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每人联系落实1-2间学生寝室,以此强化落实寝室卫生片区责任制,各学院根据变化每学期上报一次安排表。

二、完善机制,加大寝室卫生检查监督力度

1.改进卫生检查方式,实行寝室卫生每日一查制度。制定《宁波大学学生寝室卫生检查实施办法》,由后勤管理处牵头,对所辖的学生寝室进行每日一次的卫生检查,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将寝室卫生检查结果于次日前在楼宇内公布,并将不合格寝室反馈至指定网站,由学院负责督促整改。各学院落实安排学生干部配合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寝室卫生检查。

2.进一步明确卫生成绩反馈整改机制。卫生检查结果反馈至所在学院后,各学院需在5个工作日内对不合格寝室进行约谈、落实整改措施。后勤管理处要积极开发社区信息发布系统,实现学生寝室卫生成绩对学生的实时反馈,加快卫生检查结果反馈时效。

3.严格执行寝室卫生检查标准。为提高卫生检查的效果及效率,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浙江省高校公寓环境卫生基本标准》(附件2)进行寝室卫生检查,如有一项不符合,即认定为寝室卫生成绩不合格;检查中不心软、不袒护,确保检查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三、加强硬件建设,为学生创造舒适、便捷的生活空间

1.增设储物间,购置储物筐,方便学生堆放杂物。后勤管理处负责为每位学生添置储物筐,以供统一放置待洗衣物等;同时加快学生寝室的调整和公寓楼的改造,全面清退整治公寓地下层的小卖部等商业出租房,确保每栋寝室楼腾出1-2间储藏间,安装货架,供学生存放行李箱等闲置物品。

2.加大楼宇、寝室硬件环境改造力度。后勤管理处牵头、校园规划与建设处配合,逐年对楼宇的外墙、门厅、楼道等公共区域和其他对社区形象有较大影响的基建项目进行维修改造,对寝室内墙面开裂、瓷砖损坏等硬件环境问题进行全面修缮。

3.加强社区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安全管理。校园规划与建设处负责,全面整治学生社区和校园周边环境,做到空地绿化、道路硬化、标识美化;保卫处负责,加强学生社区巡查、进出车辆管理和社会闲杂人员监控,加大力度查处大功率电器使用等寝室违纪行为,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积极营造安全、整洁的社区环境和校园环境。

四、提升品位,营造良好的社区文化氛围

1.推进楼宇文化形象建设。团委牵头,学工部、研工部、后勤管理处配合,着重加强楼宇环境导视、视觉形象建设、文化成果展示,按楼宇实际情况对三大阵地区域(大厅、走廊、特色活动室)进行个性化设计、布置,营造“洁化、美化、文化”环境,将楼宇建设成为融“思想教育、行为指导、文化熏陶”于一体的第二课堂。三块阵地的形象原则上要展现学校文化元素、学院特色文化元素、学生创新成果等元素。

2.加强社区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宣传部牵头,学工部、研工部、团委、后勤管理处配合,进一步加强楼宇文化宣传阵地建设,通过规范生活园区、楼宇宣传窗、布告栏的设置,发挥寝室文化宣传阵地在展示寝室文化建设成果、树立先进典型、反映现状问题、宣传学校学院各项工作等方面的作用;同时,结合文化校园建设开展学生社区文化标识命名征集活动,竖立相关的指示标识,清理乱张贴广告,改造和拆除破旧的宣传设施,增设校园文化宣传设施,将文化校园设施纳入楼宇建设配套工程。新建楼宇须包含门厅展区、宣传栏、雕塑小品、休闲设施等。

3.深入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学工部牵头,各学院结合自身特点,大力开展寝室文化节、社区文化节以及具有学院特色的寝室文化活动,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涵,以评比样板寝室、特色寝室为主要形式,提高活动参与度和影响力,展示学生良好的社区形象。各学院加强特色活动室建设,规范和完善日常运行,提高运转效率,同时创新工作载体,积极开展入住寝室辅导员交流谈心、重点人群帮扶、就业指导等工作,并加强专业教师、班主任对社区学生的生活教育、生活指导和发展性指导,为学生提高素质和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区文化环境。

五、党建引领,建立寝室文明与学生奖惩的有效联动

1. 进一步发挥社区党工委的作用。加强社区党工委建设,探索社区党建新模式,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所有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寝室要求挂牌,接受同学监督。支部每月开展针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党员的社区文明表现评定工作,作为推优、入党、转正的必要依据。党员在社区的综合表现,纳入年度党员锋领指数考评;党员群体在社区的综合表现,纳入年度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本项工作由组织部、学生社区党工委提出指导意见,各学院结合实际细化落实。

2.发挥非学业因素评价、评奖评优等考核的杠杆作用。学工部负责,根据《宁波大学学生寝室卫生检查实施办法》(宁大政〔2016〕23号)的意见,进一步落实“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体系”中有关寝室卫生检查成绩与“文明守纪”项的挂钩制度;进一步强化并落实寝室卫生检查结果与学生奖学金各类荣誉奖评定等程序的挂钩机制;改进学科性学院年度目标考核(学生工作部分)中的文明寝室建设考核标准,提升文明寝室建设工作影响力。

3.发挥辅导员、班主任思政主体作用。学工部牵头,人事处配合,修订《宁波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管理办法》和《宁波大学辅导员考评细则》,进一步明确班主任、辅导员工作职责,强化并落实辅导员、班主任联系寝室制度,要求辅导员每周至少进学生寝室两次、班主任每周至少进学生寝室一次,主动走近学生,加强沟通交流,在关心、了解班级学生思想动态、生活学习情况的同时,关注学生寝室卫生,对不符合规范的寝室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辅导员下寝室工作开展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班主任下寝室实行门岗签到,工作开展情况与班主任工作量挂钩,具体细则由各学院根据学院情况制定实施。此外,配置安排新辅导员陆续入住寝室,进一步明确入住寝室辅导员工作职责。

4.发挥各类宣传阵地的舆论引导作用。宣传部负责,学工部、研工部和各学院配合,利用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进一步营造文明寝室建设的氛围,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让更多师生支持、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同时关注学生舆情,倾听学生意见,做到及时排解、有效疏导。

 

 

 

附件:1.宁波大学文明寝室建设工作任务分解

2.宁波大学学生寝室卫生基本标准

 

 

 

 

 

 

 

 

 

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印发 

 

 

宁波大学文明寝室建设工作任务分解

为贯彻落实省委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深化文明寝室创建要求,根据《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深化文明寝室创建要求的通知》,逐条对照,制定以下工作任务:

序号

文件要求

对照落实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间

1

坚持和完善寝室卫生工作检查评比制度,做到每日自查、每周检查、每月评比。建立卫生较差寝室跟踪检查机制,通过检查评比、督促整改、营造氛围等多种方式,突出问题导向向,着力解决文明寝室创建中的各类痼疾顽症。

实行寝室卫生每日一查制度,规范和完善卫生检查及结果反馈等的工作程序,建立不合格寝室预警机制;积极开发社区信息发布系统,实现学生寝室卫生成绩对学生的实时反馈,加快卫生检查结果及时反馈机制。

后勤管理处

学工部、各学院

4月前完成各项准备

安排并落实学生干部积极配合学生社区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卫生检查;对卫生成绩不合格的寝室进行约谈和监督整改;开展学院寝室卫生自查、抽查、评比、展示等活动。

各学院

 

3-6月集中整治

2

要将学生在寝室的行为表现纳入学生评价评优体系,纳入学生记实考评体系。

进一步落实“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体系”中有关寝室卫生检查成绩与“文明守纪”项的挂钩制度,出台《宁波大学学生寝室卫生检查实施办法》。

学工部

各学院

4月

加快完善学生寝室行为表现与入党推优、党员评议等工作的关联机制。

组织部

学工部、各学院

5月

根据学校总体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并严格落实学生寝室行为表现与评价评优挂钩的操作细则

各学院

 

4月

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所有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寝室要求挂牌,接受同学监督。

各学院

学工部、团委

5月

3

落实寝室卫生环境工作责任制,将工作情况作为二级学院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调整学院目标考核方案,探索将文明寝室建设、文明修身活动等作为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学院目标考核体系。

宣传部、人事处、学工部

团委、

各学院

10月

4

在校领导联系公寓制度的基础上,实施中层干部分片包干公寓区制度,将中层干部负责的学生公寓区工作作为中层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联系寝室的干部教师每月至少深入学生寝室1次。将教师联系寝室与教师考评相挂钩,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制定并落实干部教师联系寝室制度,制定校领导牵头、机关党支部联系学院结对共建为主要形式的领导干部、党员教师联系寝室工作方案,将中层干部联系的学生寝室情况作为中层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

组织部

学工部

4月

根据学校总体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院教师联系寝室与考评挂钩的操作细则

各学院

 

5月

5

将寝室卫生环境工作情况作为学生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班主任、辅导员工作职责,与辅导员的考核、评奖评优、晋升等相挂钩。

修改《2016年度学科性学院专项目标考核(学生工作)方案》,其中文明寝室建设工作的赋分由原来的10分上升至15分。

学工部

人事处、各学院

3月

修订《宁波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管理办法》和《宁波大学辅导员考评细则》,出台相关意见,进一步明确班主任、辅导员工作职责。

学工部

人事处、各学院

4月

根据学校总体意见,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院班主任、辅导员联系寝室工作责任制和考核细则,要求辅导员每周至少进学生寝室两次,班主任每周至少进学生寝室一次,班主任该项工作开展情况须与工作量挂钩。

各学院

 

5月

6

加大生活设施建设力度,假期加快老旧宿舍改造工作,真正做到学生物品有地方放、衣物有地方晒、卫生设施齐备等要求。

加快推进学生社区和公寓公共区域的基本建设。1.完成各楼宇大厅粉刷、本部公寓三期274间寝室卫生间改造、南门公寓走廊粉刷及瓷砖贴墙面等工程,对寝室内墙面开裂、瓷砖损坏等硬件环境问题进行修缮;2.以合同到期为结点,清退整治公寓地下层小卖部等商业出租房;3.确保各公寓楼至少配备一间储藏室。

后勤管理处

校园规划与建设处

9月

7

加大公寓公共场所整治力度,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规范商业出租房管理,做到空地绿化、道路硬化、标识美化。

全面整治学生社区和校园周边环境,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做到空地绿化、道路硬化、标识美化。

校园规划与建设处

保卫处

9月

8

加大公寓文化设施建设力度,美化公寓门厅、楼道、走廊、时事宣传栏、公告栏等公共场所,营造整洁温馨的公寓环境。

加快推进学生社区和公寓环境的文化形象建设,完成社区宣传设施的专项整治工作。

宣传部

后勤管理处、校园规划与建设处

9月

结合学校文化宣传、学院学科特色以及“榜样的力量”等的宣传,完成所有楼宇的文化形象改造装饰工作。

团委

后勤管理处、学工部、

各学院

9月

配合学校整体楼宇文化形象设计,将学院特色文化、学生创新成果等元素结合到本学院学生所在楼宇的文化形象建设中,并定期维护和更新楼宇宣传阵地。

各学院

 

9月

9

在学生公寓区建好交流谈心、党团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阵地。

进一步指导各学院做好特色活动室的清理、整顿。

学工部

各学院

4月

配置安排新辅导员陆续入住寝室,进一步明确入住寝室辅导员工作职责。

学工部

各学院

3月

加强本院特色活动室建设,规范和完善活动室日常运行,提高运转效率;创新工作载体,入住寝室辅导员积极开展交流谈心、重点人群帮扶、就业指导等工作。

各学院

 

5月

10

开展创建特色寝室、举办寝室文化节、寝室文化品牌评选等文化活动,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校园特色、生活气息、学生特点的公寓文化成果,为大学生提高素质和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文化环境。

坚持开展一年一度的寝室文化节和社区文化节,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涵,积极开展样板寝室、特色寝室评比活动,提高活动参与度和影响力

学工部

各学院

11月

积极开展具有学院特色的社区(寝室)文化活动,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涵。

各学院

 

11月

11

积极探索专业教师、班主任和辅导员对大学生进行生活教育和生活指导的方式和载体,积极开展心理辅导、重点人群帮扶、就业指导、良好人际关系营造等发展性指导工作。

积极搭建工作平台,加强专业教师、班主任和辅导员对学生的生活教育、生活指导和发展性指导。

各学院

 

10月

12

不断建立完善公寓学生工作平台,建立健全发展性指导、重点学生群体工作和学生自治组织建设平台,引导促进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加强社区党工委和学生自治联合会建设,探索社区党建新模式,组织开展党员社区活动等。

学工部

组织部、各学院

4月

建立健全学院学生自治联合会等公寓学生组织,积极发挥学生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

各学院

 

5月

 

附件14:

浙江省高校公寓环境卫生基本标准

1. 室内打扫清洁,地面无垃圾无杂物。

2. 桌面、台面物品放置简洁、整齐。

3. 衣物、鞋子及学习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4. 床铺整洁、被子叠方正、床帷需打开。

5. 窗门墙角无积灰、蛛网。

6. 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7. 不从事影响社区公共安全的行为,不使用大功率电器。

8.学生公寓有必要的洗衣、物品存放、衣被晾晒场所和设施。

9.在学生公寓区建有学习生活、党团活动、心理健康教育、公寓文化活动等工作阵地。

10.公寓管理规范,门厅、楼道。走廊、时事宣传栏、公告栏等公共场所布置高雅、舒适、整洁、美观,有校园文化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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