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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关于成立创新创业学院的通知
2017-10-30     (点击: )

宁 波 大 学 文 件

 

宁大政〔2015〕76号

 


宁波大学关于成立创新创业学院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意见》(宁大党〔2015〕17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学校成立宁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学院为非建制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的职责是统筹学校现有创新创业工作资源,整合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团委、商学院等单位创新创业的相关职能,构建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结合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实践训练体系,系统推进创新创业实践训练、创新创业项目培育推广、创业班管理建设等工作。创新创业学院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学院另设五个中心: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创新能力训练中心、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创新创业课程研发中心。现将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人员组成

院长:沈满洪

执行院长:郑孟状

副院长:冯志敏  邵千钧

办公室主任:周青

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主任:王晓东

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主任:刘友女

创新能力训练中心主任:张义廉

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周青

创业课程研发中心主任:张向群

二、工作职责

为系统推进创新创业学院的工作,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及五个中心的职责如下:

1.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负责创新创业学院对外联络、校内资源统筹及与各部门协调工作,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以及创业班管理。具体负责创新创业工作经费、各项基金管理,拓展创新场地,加大创新创业项目的资助立项力度。

2.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推进本科教育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改革,建设创新创业通识教育课程,推动专业教学融入创新创业内容,建设半开放式的学生竞赛管理平台,加大对学科竞赛的整合和指导力度,协助办公室制定创业班课程体系。

3.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负责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课堂建设、学术创新训练和学科竞赛,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到研究生人才培养体系,以学术节、学术论坛、学术沙龙为载体,构建研究生学术文化体系,营造创新驱动的学术氛围,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

4.创新能力训练中心:负责全校创新训练、创新培育、创意指导工作,做好“挑战杯”竞赛的组织工作,加强创新项目向创业培育转化力度,做好学生科研项目及创新团队的培育管理工作,开展以创新创业为核心的校园文化活动,举办“创新创业文化节”,建设一批创新实践基地,在实践中训练创新能力。

5.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全校学生创业实践、创业训练、创业培育、创业孵化。开展创业实践训练活动,做好创业园的管理工作,做好大学生创业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学生创业的能力,做好创业团队的培育孵化工作,建立校级创业培育孵化体系。

6.创业课程研发中心:做好校内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研发工作,组织专业教师对大学生创业团队进行指导,建立创业实验室,组织实施创业训练项目,开展创业类课题研究。

 

 

 

宁波大学

2015年7月9日

 

 

 

 

 

 

 

 

宁波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年7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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