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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2017〕2号
关于组织推荐第五届浙江省
“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践行以“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涵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在全省高校开展“发现‘最美浙江人’、争做‘最美浙江人’”主题活动,展示当代大学生的风采,根据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请各学院根据要求积极组织推荐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预备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建设美丽校园,追寻最美青春”为主题,挖掘、培育一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大学生。通过评比表彰活动,不断扩大“十佳大学生”的影响力、感召力,营造全省高校努力学习践行“十佳大学生”先进事迹的浓厚氛围,努力使“十佳大学生”成为我省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精神文化品牌,为建设“两富”“两美”浙江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评选范围及标准
(一)评选范围及基本条件
1.我省普通高校2017年6月30日前在册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专科生。
2.非学业因素评价为优秀,无违法违纪处分和不良记录。
3.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多次获二等(含二等)以上奖学金。
(二)评选标准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尚荣知耻,服务人民,报效祖国。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学业成绩优异。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为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作出贡献。
三、推荐步骤
(一)学院推荐
请各学院于2017年1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报送学工部思政科。材料包括:申报表、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主要介绍该生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
(二)学校初评
学工部对各学院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初评,并确定2名候选人预备人选,于2017年3月1日前组织相关材料并拍摄宣传视频报送省委教育工委宣教处。
附件:第五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预备人选申报表
党委学工部
2017年1月3日
附件
第五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
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
学院: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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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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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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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彩照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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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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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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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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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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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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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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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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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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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 社会 实践 和承 担社 会工 作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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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校 期间 获奖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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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 事迹 (另 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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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 推荐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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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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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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