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大学 |
党委学生工作部 |
文件 |
|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
| 学生社区党工委 |
学工〔2017〕31号
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暑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暑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确保暑期校园安全稳定,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暑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高度重视和关心暑期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加强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人文关怀及服务保障工作,并开展留校学生主题安全教育活动:
1.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与督促学生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不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需提高出行安全及相关安全防范意识;使用实验室时应严格遵守规程,注意使用安全;加强学生对校园网络贷款、兼职诈骗陷阱的防范教育。
2.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学生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违法营运交通工具;
3.加强法制教育,学生不得参与违法违纪活动,不得参加传销组织和非法宗教聚会,不得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4.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开展其他教育事项;
二、制定并落实值班与巡查制度
各学院要加强对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领导,提前部署好暑期值班工作,落实安排好学院值班人员,强化值班岗位责任,向学生公布值班地点、联系方式,及时处理留校学生安全管理相关事件。
学院要对深入了解掌握留校学生的具体原因及住宿安排,落实安排好责任辅导员和导师人员,对于单人住宿的学生,落实好学生干部每晚核实是否在校住宿等情况。责任辅导员和导师名单请报送至学工部(详见附一),学工部联系人:周迪,611886。
附件一:暑期学生留校住宿情况表
党委学工部
2017年6月27日
附件1:
暑期学生留校住宿情况表(样表)
填报学院:
|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留校原因 |
留校时间 |
寝室信息 |
责任老师 |
| 1 |
张XX |
166003527 |
准备考研 |
7月3日-9月6日 |
南门公寓3#205 |
王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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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请在6月30日前发送至maoxuan@nb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