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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2017)34号文件关于推进2016年度浙江省“康贝恩自强奖学金”的通知 20170915
2017-10-26     (点击: )

宁波大学

党委学生工作部

文件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学生社区党工委

学工〔2017〕34号

 


关于推荐2016年度(2016—2017学年)浙江省

“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大对我省优秀残疾人大学生的奖励力度,激励残疾人奋发成才,促进我省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由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专设的“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根据浙江省残联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7〕21号)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度(2016—2017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详细要求参照《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7〕21号)执行。

2016年度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材料包括:

1.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2.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

3.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4. 所申请、推荐残疾人的身份证、残疾人证和2016年度(2016—2017学年)获得奖励的荣誉证书(均为复印件)。

每一奖项须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奖项已经评审但证书尚未下发的,可由学校开具获奖证明。

二、推荐时间

2016年度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纸质申报材料,请在9月25日前报送至学生事务中心2楼2号窗口。同时,申报材料电子版由各学院统一打包后发送至songyufan@nbu.edu.cn。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宋宇凡

办公地点:学生事务中心2楼2号窗口

联系电话:889804

 

附件:1.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2.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

3.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4. 浙江省残联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学生社区党工委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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