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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2017)39号文件关于做好国庆节及中秋节假期学生安全稳定的通知 20170925
2017-10-26     (点击: )

宁波大学

党委学生工作部

文件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学生社区党工委

学工〔2017〕39号

 


关于做好国庆节及中秋节假期

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

各学院:

    为加强国庆节及中秋假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提高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结合学校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各学院要在节前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特别是要加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金融安全等方面的教育,提升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醒学生不得参与非法宗教、传销等活动;提醒学生在参加人员集聚的大型活动时要尤其注意人身安全,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对学生自发组织的郊游、老乡聚会等群体性活动,要对学生做好安全责任的教育,要明确告知活动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责任后果,尽力劝阻此类活动的组织。

二、排查安全隐患,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

各学院要进一步落实留校学生安全管理措施,安排辅导员放假前走访学生寝室,掌握学生假期间的去留情况。对于留校学生,要落实学生干部每晚查寝,未正常就寝的于次日查实学生去向,对于部分重点学生,要特别加强并落实关注工作。对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提醒学生遵守学校规定、安全用电,注意寝室安全和防火防盗。

三、加强预案管理,落实值班制度

各学院要根据学校要求落实值班制度和责任,学工负责人、辅导员要24小时开机,并告知全体学生相关的值班电话或辅导员、班主任联系方式,要求学生如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汇报,确保假期信息畅通。如发现安全隐患或遇突发事件,要及时了解学生信息、掌握事件原因,及时向学院分管领导、学工部报告,妥善处置并将相关信息报送学工部。

四、做好相关学生的假期管理工作

要密切关注相关学生的假期动态,严格按照学校文件的要求,掌握假期相关学生住宿情况及相关动态。自9月25日起至十九大会议结束,对相关学生群体实行一日一报制度。

五、其他

1.请于9月30日前发送学院假期值班人员安排表(附件一)至学工部,联系人,周迪。

2.假期间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方式:

邬备民:698006,邮箱wubeimin@nbu.edu.cn;

周迪:611886,邮箱zhoudi@nbu.edu.cn。

附件一:《学院假期值班人员安排表》

                                    党委学工部

2017年9月25日


附件一:

学院假期值班人员安排表

 

学院:

时间

值班

人员

手机长号

(短号)

办公

电话

10月1日

(周日)

 

 

 

10月2日

(周一)

 

 

 

10月3日

(周二)

 

 

 

10月4日

(周三)

 

 

 

10月5日

(周四)

 

 

 

10月6日

(周五)

 

 

 

10月7日

(周六)

 

 

 

10月8日

(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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