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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学生工作部 |
文件 |
|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
| 学生社区党工委 |
宁大学工〔2017〕41 号
宁波大学关于2016-2017学年学生荣誉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6-2017学年学生(本专科)荣誉奖评定工作,根据《宁波大学学生荣誉奖评选办法》(宁大政〔2017〕94号),特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宁波大学学生荣誉奖评选办法》(宁大政〔2017〕94号)规定的条件、名额和程序进行评选或推荐。
2. 评奖日程安排同奖学金评定时间安排,请各学院根据2016-2017学年奖学金评定情况,结合本学院实际,将评优评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3. 各学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拟定荣誉奖评定细则,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定细则报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备案。同时,各学院根据参评人数进行测算,将拟评定人数同时报送。以上材料请于10月15日之前报送。
4. 荣誉奖评定所需材料请在网上通知的附件处下载,相关材料请于11月10日之前送交学生事务中心2号窗口。
5. 需交送材料清单:1. 各学院评定细则;2. 各荣誉奖项的拟评定人数;3. 学生申请表及学院汇总表(签字盖章)。
6. 党委学工部设立荣誉奖评选咨询、监督电话:87609435,电子邮箱:xsc@nbu.edu.cn,学生投诉信箱:宁波大学32#信箱。师生们对学院的评奖工作有异议,请及时反映;对推荐人选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及时反映。
7. 联系人:吉星
联系电话:889435/651373
电子邮箱:jixing@nbu.edu.cn
办公地点:魏绍相楼202室
附件:
1. 宁波大学学生荣誉奖申请表(学科性学院)
2. 宁波大学学生荣誉奖申请表(阳明学院)
3. 先进大学生集体申请表
4. 荣誉奖学院汇总表
5. 宁波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奖评选办法
宁波大学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