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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2017]25号文件 关于省厅毕业生跟踪调研工作的通知
2017-10-26     (点击: )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14届、2016届高校毕业生及2016年毕业研究生职业发展状况和人才培养质量调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定于2017年4月20日开始对2016届高校毕业生(含研究生)及用人单位正式启动网络调查,5月4日开始对2014届毕业生启动网络调查。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和人才培养质量调查是省教育厅明确要求建立的一项常规性调查工作制度,调查结果将作为学校办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及时关注本院2014届、2016届本专科毕业生及2016年毕业研究生的作答情况。

二、努力提高毕业生及用人单位上网答题率。请各学院积极配合做好本次调查工作,确保本院2016届本专科毕业生作答率不低于70%、2016届毕业生用人单位调查作答率不低于55%、2016年毕业研究生作答率不低于45%、2014届本专科毕业生作答率不低于50%。

三、为确保调查的公信力和作答率,让毕业生对该项调查工作有更充分的了解,根据省厅要求,学校将《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和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网上问卷调查的公告》(附件1)和《问卷答题操作手册》(附件2)在就业网主页上公布,时间为2个月。在调查工作正式实施半个月后,可在网上(http://gzdc.zjedu.gov.cn)查询尚未完成问卷调查的本校毕业生名单,学校将根据实际答题进程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和校友,利用QQ群、微信、短信、电话等多种渠道,催促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参与本项调查工作。

四、如有毕业生或用人单位未收到调查邀请信,请其通过网页http://gzdc.zjedu.gov.cn或调查微信公众号《浙江省教育厅毕业生跟踪调查》(微信号zjgzdc)进入调查系统,点击“毕业生调查入口”链接进入统一答题页面,并填入本人姓名、手机号或QQ号码获取短信密码,并凭密码在一个小时内登录系统作答。如毕业生手机号码已变更可采用QQ验证;如手机与QQ均已变更则请其在网站调查系统上申请更改手机号码,经省评估院工作人员确认“人号”一致后,毕业生再凭短信验证码进入网站调查系统作答。

五、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加强过程监控与管理,每周定期公布各学院答题进程,互通信息;建议各学院集中力量,尽量于5月份完成调研工作;校内调研系统等相关问题请联系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王亮亮(87609088)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培养质量跟踪网上问卷调查的公告

2.问卷答题操作手册

宁波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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