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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2016)10号文件五一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603-05
2017-10-25     (点击: )

宁波大学

党委学生工作部

文件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学生社区党工委

学工〔2016〕10号

 


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五一”假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提高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切实做好“五一”假期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各学院要在节前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特别是要加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骗防盗等方面的教育,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要提醒学生不得参与非法宗教、传销等活动;要提醒学生在参加人员集聚的大型活动时要尤其注意人身安全,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对学生自发组织的春游、体育比赛等群体性活动要做到事先了解、提前报备,并做好活动前的安全教育。

二、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排查安全隐患。

各学院要进一步落实留校学生安全管理措施,安排辅导员放假前走访学生寝室,对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加强对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醒学生遵守学校规定、安全用电,注意寝室安全和防火防盗。

三、加强预案管理,落实值班制度。

    各学院学工办要加强值班,并告知全体学生相关的值班电话或辅导员、班主任联系方式,要求学生如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汇报,确保“五一”假期信息畅通。如发现安全隐患或遇突发事件,要及时了解学生信息、掌握事件原因,及时向学院分管领导、学生处汇报,妥善处置并将相关信息报送学生处。

四、做好相关学生的假期管理工作。要密切关注相关学生的假期动态,严格按照学校文件的要求,掌握假期相关学生住宿情况及相关动态。

    五、五一假期间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方式:

邬备民:698006,邮箱wubeimin@nbu.edu.cn

胡佳:664752,邮箱hujia@nbu.edu.cn

周迪:611886,邮箱zhoudi@nbu.edu.cn

 

                                    党委学工部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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