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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学生工作部 |
文件 |
|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
| 学生社区党工委 |
学工〔2016〕11号
关于开展防范打击暴恐音视频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全省高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2016年第9次党委会要求,为有效防范和抵御恐怖主义的渗透活动,筑牢打击暴力恐怖主义违法犯罪的防线,提升学生法律意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防范打击暴恐音视频专项教育活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主题宣传教育
各学院在5月20日前根据学校发放的《防范打击涉恐违法犯罪行为法律法规摘要汇编》(附件1),以主题班会等形式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一次专项主题教育活动,重点宣传、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组织签订承诺书
各学院在5月20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在主题教育活动基础上组织全体学生签订承诺书(附件2),确保每位学生熟知暴恐音视频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并保证严格遵照执行,服从管理,配合检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校园平安、社会稳定。
请各学院在5月27日前将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和承诺书签订情况以信息形式报送至hujia@nbu.edu.cn,联系人:胡佳,联系电话:87600802。
附件1:《防范打击涉恐违法犯罪行为法律法规摘要汇编》(纸质版)
附件2:承诺书模板
党委学工部、研工部
2016年4月29日
承
诺
书
学院: (盖章)
班级:
承 诺 书
本人已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并做以下承诺:
一、承诺不利用手机、电脑、移动存储介质、播放器及其他电子产品制作、发送、播放、复制、传播、存储暴力恐怖音视频。
二、承诺不利用互联网网站、微博、语音聊天室、网盘以及QQ、微信等浏览、下载、存储、复制、转发、发布、上传暴力恐怖音视频以及相关网址链接。
三、承诺不购买手机市场、电脑市场、音像市场等经营场所含有暴力恐怖音视频的物品。
四、承诺不利用邮政、快递、客(货)运等物流途径运输、夹带、寄送含有暴力恐怖音视频的物品。
五、如本人已持有、存储暴力恐怖音视频,承诺立即自行删除、销毁,本人无法删除、销毁的,承诺将含有暴力恐怖内容的物品上交学校。
六、承诺不在校内组织、从事、参与或胁迫他人参加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
七、承诺不在校内张贴、悬挂宗教宣传品,不在校内穿戴带有宗教色彩的服饰。
八、承诺积极配合学校等相关部门的检查,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处罚。
九、承诺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承诺不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
本人已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保证严格遵照执行,服从管理,配合检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校园平安、社会稳定。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关法律发规、校纪校规处罚。
班级学生签名栏
(请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将学生名单事先填入“承诺人姓名”栏,打印完整承诺书后,再组织学生签名,表格可按需调整;正式打印时,请删除该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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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姓名 |
承诺人签名 |
序号 |
承诺人姓名 |
承诺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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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负责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