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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2016)30号文件关于推荐2016年浙江省高校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20160523
2017-10-25     (点击: )

宁波大学

党委学生工作部

文件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学生社区党工委

学工〔2016〕30号

 

 


关于推荐2016年浙江省高校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辅导员、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人〔2016〕76号)要求,我校可推荐2名优秀辅导员参评2016年浙江省高校优秀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宁波大学在编在岗一线专职辅导员(含副书记)

二、推荐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热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热爱学生,严守师德操行,生活、工作作风严谨,注重为人师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2. 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实绩,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能够深入学生实际,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心理特点和学习生活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未发生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事故。

3. 勇于开拓创新。工作有思路,善于思考,注重研究,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能熟练运用现代化工作手段,不断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形成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4. 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2012年8月31日前从事辅导员工作)。工作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在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考核成绩名列学校前列,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原则上要求近3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辅导员或优秀教师称号。

三、推荐程序

1. 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推荐,各学院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请各学院于6月2日(周四)前将《2016年浙江省高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见附件)书面稿报送学工部(黄庆苗楼513室),电子稿发送至:hujia@nbu.edu.cn。联系人:胡佳,888802。

2. 学校依据推荐条件和要求,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最后产生的2名浙江省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报学校党委审批、公示后报浙江省教育厅宣传处。

附件:2016年浙江省高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

 

 

                                       党委学工部

 2016年5月23日


附件

2016年浙江省高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

学院: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文  化

程  度

 

参加工作时   间

 

入党时间

 

从事辅导员时间

 

入住公寓年 限

 

工作部门

 

职 务

 

职 称

 

 

 

 

 

 

 

主

要

事

迹

 

 

主

要

事

迹

 

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受表彰情况

     

学院党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党委学工部意见

 

 

 

 

 

   (盖章)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主要事迹可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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