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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2016)33号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20160525
2017-10-25     (点击: )

宁波大学

党委学生工作部

文件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学生社区党工委

学工〔2016〕33号

 


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我校2016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营造浓重热烈、健康和谐、文明有序的毕业离校氛围,增强学生的爱校情结和感恩意识,确保毕业生安全、稳定、文明、有序离校,根据《宁波大学201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意见》,现将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服务工作

毕业生教育和文明离校工作是学校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一次检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前就业创业指导与离校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就业指导与服务水平,有针对性地为毕业生提供招聘信息和个性化的就业创业指导,努力帮助未就业的毕业生尽快落实就业岗位。要规范毕业生离校各环节的管理,周到、细致地帮助毕业生做好就业派遣、离校手续办理等各项服务工作。

二、积极开展毕业生离校教育活动

各学院要结合工作实际和毕业生的思想状况,创新形式、多措并举、注重实效,创造性地开展毕业生离校教育活动。

1.加强毕业生安全教育。要进一步增强毕业生安全防范意识教育,保持警钟长鸣,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尤其要在毕业聚餐、离校等环节注意人身、财产和交通安全,确保毕业生平安离校。要教育毕业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择业就业安全并正确面对求职中的挫折。

2.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毕业生思政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特别要关注不能按时毕业、就业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和有心理问题的学生,通过谈心谈话、毕业班会、座谈会等形式对毕业生进行成才观、创业观、价值观和生命观等的教育,引导毕业生积极创新创业、投身事业发展。

3.积极开展毕业生爱校、感恩、诚信、法纪等主题教育。结合建校三十周年,在毕业生中开展毕业感言征集、为母校建言献策等主题活动,激发毕业生对母校的情感,营造健康文明、温暖和谐的校园毕业氛围。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倡议,倡导毕业生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引导毕业生诚信守法,以健康文明的方式告别母校。

4.大力开展毕业生社区文明离校活动。各学院要根据学校文明寝室建设和文明修身行动的总体要求,在毕业生离校退宿前组织一次毕业生寝室卫生大扫除,妥善处理废弃衣被、书籍等物品;要对此项工作作整体安排,落实动员、部署、检查等环节,要求毕业生将寝室打扫整洁后方可退宿,以此为学弟学妹树立良好形象,并为即将入住的学生创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同时结合学院实际,积极倡导毕业生中的党员、学生干部、省优校优毕业生站好“大学里的最后一班岗”,带头做好寝室卫生打扫工作;倡导开展“我为毕业学长送一程”等主题活动,动员低年级学生志愿者服务毕业生退宿离校工作,同时,以“毕业生的便签信”等形式,动员毕业生退宿前在寝室留下便签,寄语未来即将入住的学弟学妹,以此营造“人走情在”、文明温馨的社区离校氛围。

(五)认真组织毕业典礼等毕业纪念活动。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隆重热烈、安全简朴的原则组织毕业典礼、毕业晚会等纪念活动。发挥党团组织、学生会以及学生骨干的作用,把就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和毕业纪念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有组织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通过人文关怀,体现学校对毕业生的关心、爱护和体贴。

各学院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创造性地开展毕业生教育和文明离校活动,并深入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将有关材料(活动方案、文字、图片等)报送学工部,学工部将协同宣传部等部门,共同推进活动开展,并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推广。

联系人:胡佳,联系方式:87600802,hujia@nbu.edu.cn

 

 

                                   党委学工部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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