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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2016)45文件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929
2017-10-25     (点击: )

宁波大学

党委学生工作部

文件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学生社区党工委

学工〔2016〕45号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是由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和康恩贝集团联合设立的,旨在激励残疾人大学生身残志坚、自强不息、发奋学习文化科技知识,成为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之才。

根据《关于推荐2015年度(2015-2016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函》,现将相关申请程序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标准和程序

     “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自强成才奖:

1. 特等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的残疾人博士研究生;表现特别突出,获得当年度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论文奖等)的残疾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2. 一等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获得当年度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论文奖等)的残疾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获得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论文奖等)的残疾人专科(高职)生。

3. 二等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获得当年度系(院)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论文奖等)的残疾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获得当年度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论文奖等)的残疾人专科(高职)生。

4. 三等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获得当年度班级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的残疾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获得当年度系(院)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的残疾人专科(高职)生。

5. 优秀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获得当年度班级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的残疾人专科(高职)生;当年度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受到有关方面表彰的专科(高职)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6、自强成才奖:在浙江省工作,自学成才、获得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并发挥特长,在当年度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的优秀残疾人。

 

二、申请范围、时间和要求

评选对象为残疾人大学生;评选年度为2015-2016学年。2016级新生不在评选范围。

请于2016年10月12日前填写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学生事务中心二楼2号窗口,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至songyufan@nbu.edu.cn(邮件名称及压缩包请注明“学院名称+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附件材料包括:

1.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2.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

3.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4. 所申请、推荐残疾人的身份证、残疾人证和2015年度(2015-2016学年)获得奖励的荣誉证书(均为复印件)。

 

附件: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所需表格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学生社区党工委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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