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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2016)62号文件关于报送2016年学院专项目标考核相关材料的通知 20161121
2017-10-25     (点击: )

宁波大学

党委学生工作部

文件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学生社区党工委

学工〔2016〕62号

 


关于报送2016年学院专项目标考核(学生工作)

相关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2016年度学科性学院专项目标考核方案(学生工作)》,2016年学院专项目标考核(学生工作)总分共计100分,分为就业工作(25分)、创新创业工作(25分)、学生稳定工作(20分)、文明寝室建设工作(15分)、学生工作品牌建设(10分)、辅导员队伍建设(5分)等六个分项。为做好学院专项目标考核(学生工作)的汇总统计工作,现将相关材料的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学院填写《2016年学院专项目标考核(学生工作)赋分表》(见附件1),并报送相关佐证材料。就业工作、创业工作与学生科研工作分别由学生处的就业指导中心、创业指导中心和校团委与各学院核准,相关佐证材料不列入此次报送范围。

    二、报送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于12月6日(周二)前将赋分表及书面佐证材料送交学工部思政科(黄庆苗楼413室),电子材料发送至hujia@nbu.edu.cn。

三、相关说明

学院专项目标考核所提交的各类材料的时间界线为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佳888802,664752

 

附件1:2016年学院专项目标考核(学生工作)赋分表

附件2:2016年度学科性学院专项目标考核方案(学生工作)

 

 

 

                                 党委学工部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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