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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2016〕62号
关于报送2016年学院专项目标考核(学生工作)
相关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2016年度学科性学院专项目标考核方案(学生工作)》,2016年学院专项目标考核(学生工作)总分共计100分,分为就业工作(25分)、创新创业工作(25分)、学生稳定工作(20分)、文明寝室建设工作(15分)、学生工作品牌建设(10分)、辅导员队伍建设(5分)等六个分项。为做好学院专项目标考核(学生工作)的汇总统计工作,现将相关材料的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学院填写《2016年学院专项目标考核(学生工作)赋分表》(见附件1),并报送相关佐证材料。就业工作、创业工作与学生科研工作分别由学生处的就业指导中心、创业指导中心和校团委与各学院核准,相关佐证材料不列入此次报送范围。
二、报送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于12月6日(周二)前将赋分表及书面佐证材料送交学工部思政科(黄庆苗楼413室),电子材料发送至hujia@nbu.edu.cn。
三、相关说明
学院专项目标考核所提交的各类材料的时间界线为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佳888802,664752
附件1:2016年学院专项目标考核(学生工作)赋分表
附件2:2016年度学科性学院专项目标考核方案(学生工作)
党委学工部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