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大学 |
党委学生工作部 |
文件 |
|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
| 学生社区党工委 |
学工〔2015〕16号
关于做好不能正常毕业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临近学生毕业季,为加强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切实做好不能正常毕业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不能正常毕业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各学院认真排查当前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名单,查明原因,名单于5月29日前报送学生处,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辅导员、学生干部、室友等专人联系,关注其日常生活动态,对其夜不归宿情况及时报告。
二、做好不能正常毕业学生的关心帮扶工作。各学院要做好不能正常毕业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重点关注长期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的学习状态和心理状态,及时排摸化解,做好谈心谈话记录。
三、加强校外住宿人员的管理。各学院应对校外住宿学生重新梳理,对未按规定办理申请且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及时严以批评,并责令其改正,限期不改正者,按《宁波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一条第(四)款予以纪律处分。
四、不能正常毕业学生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方式:
周迪:611886,邮箱zhoudi@nb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学生社区党工委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