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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2015)45号文件关于华夏创业荣誉奖评定通知 20151124
2017-10-25     (点击: )

学工〔2015〕45号文件宁波大学2015华夏创业荣誉奖评定通知

 

为支持宁波大学创业团队的健康发展,培养我校学生的创业意识,增强他们的创业能力,并将优秀企业文化引入校园,营造良好的校园创业文化氛围,促进和谐校园建设,2015年宁波大学华夏创业荣誉奖评定工作即将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宁波大学校级所属创业团队、院级创业团队、网络虚拟营销团队(需具备一定信用等级,具体资格由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审核)。

二、评定细则

评定内容按照如下四个方面进行评定:

1、组织建设,参评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分工明确、团队成员思想上进、团结协作,团队人员配比合理。

2、工作机制,参评内容包括:是否在工商部门注册,经营定位恰当,有市场需求,每次活动有提前调研和实施方案,计划、总结工作到位,团队规章制度健全,和校创业指导中心定期沟通,配合管理。

3、工作业绩,参评内容包括:年度实现明显创收(有详细财务报表),校内外影响较大,得到相关媒体报道,未影响课程学习,得到有关部门表扬。

4、硬件环境,参评内容包括: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场所内部物品摆放合理,氛围符合经营内容,保持卫生整洁,无安全隐患。

三、奖项分布

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鼓励奖若干个(根据评审情况而定)。

四、评选方式

各创业团队填写宁波大学华夏创业奖评定申请表(见附件二)、提交其他参评材料(清单见附件一)向负责人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汇总后(见附件三),于11月30日下班前将参评材料纸质稿送至学生事务大厅3号窗口,电子版发送至sunjianwei@nbu.edu.cn。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将邀请专家根据宁波大学华夏创业奖评审表进行统一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评审结果将于评审会次日公布,公示无异议后,将在本学期向获奖团队发放荣誉证书并将相关成绩计入学院聘期考核任务。

未尽事宜,请联系孙健维,电话:563619。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学生社区党工委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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