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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大学工〔2013〕2号关于建立宁波大学学工简报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20130305
2017-11-03     (点击: )

宁波大学

党委学生工作部

文件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学生社区党工委

宁大学工〔2013〕2号

 


关于建立宁波大学学工简报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真实全面地反映我校学生工作状况,展示学生工作的成果和亮点,促进信息与经验交流,推动我校学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经研究,党委学工部决定建立学生工作报告制度,定期编印宁大学工简报,通报宣传学生工作开展情况。现就落实和规范简报信息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 学院特色信息、重要活动简讯。对新近组织的重要学生活动、主题教育活动等,进行及时通报,注重时效性。

2. 信息综述。对于学院近阶段组织开展的重要工作、特色活动进行回顾总结,要体现思想性、示范性。

二、报送要求

1. 文字要求:标题能准确概括报送信息的核心内容;正文文字简明、语言平实,具有真实性,反映学院工作的客观真实情况;注意时效性,及时反映当前工作动态及情况;具有创新性,反映工作中的新思路、新办法。

2. 版式要求:

(1)标题华文中宋、小二号、加粗;正文仿宋GB2312、四号,正文段落采用单倍行距,全文标点、字符Times New Roman。

(2)一级标题:一、黑体、四号

二级标题:(一)楷体GB2312、四号

三级标题:1. 仿宋GB2312、四号、加粗

3. 报送信息可附加图片,以积累素材,方便统计、宣传。图片请以jpg格式上报,不要将图片粘贴在word文档中,图片命名需包括时间、地点、人物及事件。

4. 各单位须将学工简报信息报送纳入日常工作管理,避免重要信息的误报、漏报。

三、报送方式

1. 报送人员:各学院要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应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学院信息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请于3月8日(周五)之前报党委学工部办公室。

2. 报送时间:各学院必须在每周的周四将当周的各类活动信息材料以电子文档方式及时报送党委学工部办公室。联系人:张小芳、毛璇;联系电话:87600780;电子邮箱:maoxuan@nbu.edu.cn。

 

                                      宁波大学党委学工部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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