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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大学工(2013)11号关于要求学院报送校园突发事件案例的通知20130318
2017-11-03     (点击: )

宁波大学

党委学生工作部

文件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学生社区党工委

宁大学工〔2013〕 11号

 


关于征集校园突发事件处置案例的通知

各学院:

为系统总结我校学生突发事件情况,完善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经研究,决定征集历年校园突发事件处置案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政治性、群体性事件:宗教渗透、民族纠纷、外事冲突、收费、物价、学历文凭、就业歧视、维权等方面处置案例;

2.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流行病传播等方面处置案例;

3.自然灾害、群死群伤事件:火灾、践踏、地震、交通事故、刑事案件、暴力恐怖事件等方面处置案例;

4.个别非正常死亡事件:自杀、猝死、意外死亡等方面处置案例;

5. 防范学生严重心理问题等方面处置案例。

二、报送要求

(一)案例基本要求

(     )学院校园突发事件案例——(案例题目)

1.事件发生

2.应急响应

3.事件调查

4.事件处置

5.事后反思(包括注意事项)

(二)格式要求

题目:华文中宋,小二,加黑

全文:仿宋,小三

一级标题:一、黑体

二级标题:(一)、楷体

三级标题:1.

全文数字:time new roman   

全文行间距:27

全文字数控制在1000-1200字以内。

(三)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总结近三年的突发事件,于4月19日前发送至wangying2@nbu.edu.cn,联系人:汪莹,888100。

 

宁波大学党委学工部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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