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大学 |
党委学生工作部 |
文件 |
|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
| 学生社区党工委 |
宁大学工〔2013〕19号
关于印发《宁波大学学生寝室文明检查制度》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寝室文明建设,不断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优化学生社区养成教育环境,根据《浙江省高校文明寝室建设标准(试行)》和《宁波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学校文明寝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制定了《宁波大学学生寝室文明检查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宁波大学学生寝室文明检查制度》
宁波大学党委学工部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宁波大学学生寝室文明检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寝室文明建设,不断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优化学生社区的教育环境,努力打造“整洁、有序、安全、文明、美丽”的和谐社区,根据《浙江省高校文明寝室建设标准(试行)》和《宁波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文明寝室建设常态化,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章 寝室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节 寝室卫生“八个不要”
第二条 不要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杂物和向楼梯、走道及窗外泼水。
第三条 不要把垃圾扫倒、堆放在寝室门外。
第四条 不要在盥洗室乱扔废纸和乱倒垃圾。
第五条 不要向水池、排污槽内倒剩菜、剩饭及其它杂物。
第六条 不要在墙壁门窗上任意张贴字画,严禁在墙上涂写、踢脚。
第七条 不要在宿舍内打球、踢球及进行其它剧烈的体育活动。
第八条 不要在走道上、单元大厅停放自行车,堆放家具及其它物品。
第九条 不要在走廊内乱拉绳子、铁丝和随意攀挂。
第二节 寝室卫生“五个做到”
第十条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洗衣服,搞
好个人卫生。
第十一条 学生寝室做到每天一清扫(上午第一节课前),并将垃圾直接倒入楼
内指定的垃圾桶内。
第十二条 做到“五个整齐统一”: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饮食用具
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品存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
床下鞋子物品排放整齐统一。
第十三条 地面、墙壁、桌椅门窗整洁于净、做到无灰尘、痰迹、烟蒂、蛛网,
无纸屑污物。
第十四条 室内厕所做到勤打扫、勤冲刷、保持清洁,尽量做到无异味。
第三节 成绩评定
第十五条 学生宿舍的卫生情况按《学生寝室卫生检查量化分值表》进行评分,每次按优良(85分以上)、合格(70--84分)、不合格(69分以下)三个等级记入《学生宿舍卫生检查评分记录表》,并公布和通报各学院。宿舍文明主要检查墙面、床面、桌面、地面、卫生间的整洁程度、垃圾处理情况文明行为习惯。
第三章 寝室文明行为管理制度
第四节 文明行为“十不得”
第十六条 不得使用明火,严禁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焚烧物品、燃气燃油炉和酒精炉等;
第十七条 不得使用除饮水机和空调以外的各种违禁电器,如热得快、电炉、电饭锅、电熨斗、洗衣机、电开水壶”等电器;
第十八条 不得私拉电线、偷窃用电、私接灯头和插座;
第十九条 不得储藏或使用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物品;
第二十条 不得在床上使用台灯、充电器等连接交流电源的用品;
第二十一条 不得私自留宿外人,违规进入异性宿舍;
第二十二条 不得擅自调换寝室,擅自调换门锁,私自调换或多占家具;
第二十三条 不得损坏公物,宿舍楼内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二十四条 不得扰乱公共秩序,不燃放烟花爆竹,不打架斗殴,熄灯后从事影响他人休息的娱乐活动;
第二十五条 不得在校园、社区内养狗、遛狗(包括宠物犬、烈性犬)或其他动物。
第五节 成绩评定
第二十六条 在寝室文明行为检查中发现的热得快当场予以收缴,待一定时间予以统一销毁。其他违禁电器根据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的有关规定予以暂扣,并准确填写暂扣单进行存档,暂扣物品统一放置在本楼管理员处,到假期前两天凭暂扣单到本楼管理员处或所在片区宿管办处领回。
第二十七条 在本学年内检查出学生违反寝室文明行为制度的,检查人员进行口头警戒;累计2次各类违纪的,要求当事学生以检查书的形式报学生社区思政督导部备案,予以社区内通报批评,并通知相关学院;累计3次以上有违纪情况的或出现重大事故的,中心将开具“宁波大学学生社区学生违纪通知单”报相关部门处理。寝室文明行为检查结果将定期在学生处网站公布,凡被通报批评者,寝室文明行为考核成绩视为不合格。
第四章 寝室文明检查制度
第二十八条 寝室文明检查以学院自查、校内普查、学校抽查等方式进行。各学院要建立长效机制及学院自查制度督促住宿同学提高卫生安全意识,搞好寝室文明建设工作。学生与发展服务处牵头、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协助对各学院学生寝室进行寝室卫生普查,一般每学期普查次数不少于三次。校文明寝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不定期组织学工、保卫、后勤等部门对全校寝室进行卫生、文明行为抽查。
第二十九条 寝室文明检查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为一个组别,佩戴工作证并带好《学生寝室卫生检查表》、《违禁电器暂扣单》即时贴标签等记录材料。检查时必须先敲门,如有人应答,或等待开门,或在同学的允许下才可自行开门进入;如无人应答,且可视为室内无人,可用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备用钥匙开门进入检查,检查时严禁翻动住宿学生的东西。
第三十条 研究生寝室以检查、督促为主,不计成绩。每学年末对本、专科生寝室文明状况进行总评,凡学年卫生检查成绩优秀等级大于 (等于)50%且无卫生不合格等级、无违纪情况则为优秀寝室;学年卫生检查成绩不合格等级大于等于50%且无优秀等级或文明行为评定成绩不合格则为不合格寝室;其它均为合格寝室。
第三十一条 寝室文明各项检查成绩定期在各楼公告栏和学生处网站公布。根据《宁波大学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体系实施意见》,寝室文明情况为学生“文明守纪”评价指标的重要依据:凡所在寝室文明成绩一学年总评为不合格的,寝室成员的“文明守纪”评价为不合格;所在寝室文明成绩在一学年内有月评记录不合格的,寝室成员的“文明守纪”评价等级不得为优秀。
第三十二条 学生寝室卫生普查及抽查成绩按上年11月份至当年10月份期间的检查结果,以第十五条标准核定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寝室,根据不合格寝室比率(不合格寝室比率=不合格寝室数/学院所有学生所在寝室数)进行排序并按照当年度学院目标考核相关规定赋分考核。学生寝室文明行为普查及抽查结果纳入学院年度目标考核并根据相关规定赋分考核。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2012年10月份开始实施,2013年3月份修订,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原有卫生管理相关制度与本制度出入的,以本制度为准。由党委学工部、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宁波大学学生寝室卫生检查量化分值表
附件2:宁波大学学生寝室卫生成绩不合格整改通知书
附件3:宁波大学学生社区违禁电器暂扣单
附件4:宁波大学学生社区学生违纪通知单
附件1:
宁波大学学生寝室卫生检查量化分值表
| 项目 |
细化项目 |
检查扣分 |
分值 |
| 寝室环境 (50分) |
轮流值日表 |
寝室住宿学生无值日表扣5分。 |
5分 |
| 值日后垃圾等处理情况 |
垃圾扫到或者堆放在门外走廊扣10分;垃圾堆放在寝室一角扣5分;卫生间未冲有异味扣5分。 |
15分 |
| 地面、墙壁、门窗、桌椅 |
有痰迹、烟蒂、纸屑杂物扣5分;任意张贴字画、涂写、踢脚等扣5分;有灰尘、蛛网扣5分;公物损坏扣10分。 |
15分 |
| 寝室布置 |
字画等布置要健康向上、格调高雅,不合要求扣5分。 |
5分 |
| 其他不良习惯 |
向楼梯、走廊泼水扣10分;向水池、小便槽内倒剩菜等杂物扣10分;衣物多次未洗且乱堆放的扣10分。 |
10分 |
| 寝室内务 (50分) |
床上被服用品 |
叠放不整齐统一扣10分。 |
10分 |
| 洗漱饮食用具 |
摆放不整齐统一扣10分。 |
10分 |
| 书籍物品存放 |
存放不整齐统一扣10分。 |
10分 |
| 衣帽用品挂放 |
挂放不整齐统一扣10分。 |
10分 |
| 床下鞋子物品 |
排放不整齐统一扣10分。 |
10分 |
附件2:
宁波大学学生寝室卫生成绩不合格整改通知书
| 存根联 N0 区 楼 寝室 1、地面未打扫( ) 2、未叠被子( ) 3、室内厕所未打扫( ) 4、(其它原因) 检查人员: 日期: 年 月 日 |
宁波大学学生寝室卫生成绩不合格整改通知书 N0 区 楼 寝室 你寝室因下列原因本次卫生检查成绩为不合格,请你们重视并予以改进,以免影响学年末寝室卫生成绩总评。 1、地面未打扫( ) 2、未叠被子( ) 3、室内厕所未打扫( ) 4、(其它原因) 宁波大学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
附件3:
宁波大学学生寝室使用违禁电器暂扣单
(存根联)
楼 室 同学: NO:
根据《宁波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和《学生社区水电管理制度》、《学生宿舍安全防火制度》规定,你所使用的 等属于违禁电器,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违反了学校《关于检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收缴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的通告》有关规定,现予以扣留;我们将根据学校和社区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请持本通知联于一周内到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思政督导部接受处理;同时也希望能以此为戒,不再在宿舍内使用违禁电器;所扣物品请在寒、暑假放假前二天凭暂扣单(通知联)到□所在楼管理员值班室,□片区办公室领回,并及时携带回家,逾期作自动放弃。
领回时间: 年 月 日
经手人:
管理员:
宁波大学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 第二联 ………………………………………………………
宁波大学学生寝室使用违禁电器暂扣单
(通知联)
楼 室 NO:
根据《宁波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和《学生社区水电管理制度》、《学生宿舍安全防火制度》规定,你所使用的 等属于违禁电器,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违反了学校《关于检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收缴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的通告》有关规定,现予以扣留;我们将根据学校和社区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请持本通知联于一周内到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思政督导部接受处理;同时也希望能以此为戒,不再在宿舍内使用违禁电器;所扣物品请在寒、暑假放假前二天凭暂扣单(通知联)到□所在楼管理员值班室,□片区办公室领回,并及时携带回家,逾期作自动放弃。
领回时间: 年 月 日
经手人:
管理员:
宁波大学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附件4:
宁波大学学生社区学生违纪违规通知单
NO: (存根联)
| 受检查宿舍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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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查寝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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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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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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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年 月 日 |
| 主要违纪行为 |
□ 私自留宿外人,违规进入异性宿舍; □ 擅自调换寝室;□擅自调换门锁; □ 损坏公物;□在公寓内从事经商活动; □ 私自调换或多占家具; □ 拒绝、刁难、妨碍他人住宿; □ 干扰、阻挠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 家具擅自移位,影响整体布局; □ 违章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 使用明火如燃点蜡烛、焚烧垃圾; □ 熄灯后从事影响他人休息的娱乐活动。 □ 其他: 注:在□上打√表示确认。 |
| 处理 通知 |
请违纪寝室住宿同学于 年 月 日前持本通知到: □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校学生处 □所在学院学工办 □校保卫处 接受处理。 |
| 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处理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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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联 ……………………………………………………
宁波大学学生社区学生违纪通知单
(学院联)
学院(系)
宿舍 楼 室 同学在 年 月 日检查中发现存在 违纪行为,经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查实,现移交 学院(系) ,建议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同时请您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到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以便对其他同学进行教育。
宁波大学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年 月 日(盖章有效)
………………………………………… 第三联 ……………………………………………………
宁波大学学生社区学生违纪通知单
NO: (通知联)
| 受检查宿舍楼 |
|
受检查寝室 |
|
受检查人 |
|
| 检查单位 |
|
检查时间 |
20 年 月 日 |
| 主要违纪行为 |
□ 私自留宿外人,违规进入异性宿舍; □ 擅自调换寝室;□擅自调换门锁; □ 损坏公物;□在公寓内从事经商活动; □ 私自调换或多占家具; □ 拒绝、刁难、妨碍他人住宿; □ 干扰、阻挠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 家具擅自移位,影响整体布局; □ 违章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 使用明火如燃点蜡烛、焚烧垃圾; □ 熄灯后从事影响他人休息的娱乐活动。 □ 其他: 注:在□上打√表示确认。 |
| 处理通知 |
请违纪寝室住宿同学于 年 月 日前持本通知到: □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校学生处 □学院学工办 □ 校保卫处 接受处理。 年 月 日(盖章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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