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大学 |
党委学生工作部 |
文件 |
|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
| 学生社区党工委 |
宁大学工〔2013〕20号
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经与贷款经办银行联系和商议,2013年我校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将于5月份启动。其中对于上一学年获得各类奖助学金总额超过6000元以上的学生,建议2013年不再申请贷款。能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尽量鼓励其申请生源地贷款。所有续贷的学生都必须提交跟新贷一样的纸质材料。此外,由于学工信息系统正在试运行,所有贷款学生需在学工系统上提交申请信息,学院审核。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一、贷款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已建档自筹经费研究生;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本、专科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中无不合格指标,且无缴费、还款违约记录;研究生无违纪违约记录;
4、学习认真,成绩优良,本、专科学生就读期间累计不及格必修课程不超过1门;研究生就读期间无不及格课程;
5、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申请时间
老生于5月份递交申请材料;2013级新生于开学建档后递交申请材料。
三、贷款申请材料
1、老生新贷者:往年未签定一次申请、分期发放贷款合同的老生和首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老生请递交以下申请贷款所需材料(所有表格附后):(1)《宁波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2)学院教务办盖章的历年学习成绩总表和学院学工办盖章的上学年非学业因素总评成绩汇总表;(3)《宁波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盖章有效);(4)近期(三个月内)家庭固定电话的话费单一张;(5)家长签名同意贷款并承诺按期归还本息的告家长书回执单;(6)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生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粘贴在A4纸上,所有材料按(1)-(6)顺序装订成册。
2、老生续贷者:已于往年签定一次申请、分期放贷的贷款合同的学生,若没有要求终止贷款发放的,以及上一学年停贷但本学年符合续贷条件者,需递交的材料同“1老生新贷者”。 对于上一年度停贷今年续贷者,请在汇总表备注栏及申请表右上角注明上一年度停贷字样,否则银行系统会默认今年继续停贷。
3、停贷者:已于往年签定一次申请、分期放贷的贷款合同的学生,若要求终止发放2013年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因学习成绩或非学业因素或违纪处分等原因必须终止本学年贷款的,递交《宁波大学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终止申请表》。
四、 贷款审批
1、学院对学生的填写内容以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意见应包括该生日常消费是否节俭、上一年度获得各类奖助学金详情等,并加盖学院公章,确定通过贷款初审学生名单并予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请材料移交学生资助中心;
2、学生资助中心对各学院上交的申请贷款材料进行汇总与复查,并将合格材料交经办银行审批。
3、贷款所需递交的材料以及各学院贷款汇总名单(书面盖章以及电子邮件)请于5月24日前统一交学生资助与行政事务中心。地点黄庆苗209室,联系人:王朝东,联系电话:888777。
4、各学院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避免错报漏报,以免影响学生贷款发放。
附件:国家助学贷款所需表格。
学生资助与行政事务中心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2013年 宁 波 大 学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申 请 表(正反面打印)
| 个人基本信息 |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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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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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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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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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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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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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 制 |
本科4年制□ 本科5年制□ 2+2□ 专升本□ 硕士研究生2.5年制□ 硕士研究生3年制□ |
| 家庭详细 地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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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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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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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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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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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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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请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其一填写 |
| 本科新生填写 |
| 本学年 申请贷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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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学年 申请贷款金额 |
20 学年 元 20 学年 元 20 学年 元 |
| 本科老生填写 |
| 下学年 申请贷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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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学年 申请贷款金额 |
20 学年 元 20 学年 元 20 学年 元 |
| 就读期间学习情况总体评价: 优 良 一般 差 |
就读期间累计不及格必修课目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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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违纪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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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学年非学业因素综合评价指标: 有不合格项□ 无不合格项□ |
有无不良信用记录 |
有□ 无□ |
| 硕士研究生填写 |
| 本科期间已申请助学贷款 金额 元 |
在校期间预计申请贷款总额 元 |
分学年申请贷款金额(每年金额需一致) |
20 学年 元 20 学年 元 20 学年 元 (2.5年制最多申请两年、 3年制最多申请三年) |
| 申 请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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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银行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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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历年学习成绩总表(学院教务办盖章)和上学年/学期非学业因素综合评价表(学院学工办盖章),新生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宁波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盖章证明)原件;
3)家长签名同意贷款并按期归还本息的告家长书回执单;
4)家庭或保证可联系到的固定电话近期话费单原件;
5)父母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复印件。〈每位学生的申请材料务必按所标顺序用A4纸装订,正反面打印。〉
宁波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院: 专业: 年级: 学号:
|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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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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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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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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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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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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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前 户口 |
□城镇 □农村 |
| 家庭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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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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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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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 残 |
□是□否 |
单 亲 |
□是□否 |
烈士子女 |
□是□否 |
| 家庭通讯信息 |
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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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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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区号)- |
| 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与学生 关系 |
工作(学习)单位 |
职业 |
年收入(元)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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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 息 |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含奖学金)情况 。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 其他情况: 。 |
| 签章 |
学生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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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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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意见 |
当地低保标准: 元/人.月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 民政部门信 息 |
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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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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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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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低保户、烈士家庭、五保户、残疾学生等附证明文件复印件。
请如实填写表内每项内容,如有空缺,视为无效表格。
告家长书
尊敬的 家长:
国家助学贷款是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目的,由国家财政贴息的商业性信用贷款。宁波大学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与工商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协商并签订协议,对于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且在生源地无法贷款的学生办理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0元,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全部自付。借款学生毕业后,在1至2年后开始归还贷款本息,要求6年内还清。对于拖欠贷款本息不还的学生,将在媒体或互联网上及时公布违约借款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院校及违约行为,并纳入学生本人信用档案,这都将直接影响借款学生今后的银行信用卡业务和任何形式的贷款。
为了更好地开展这项工作,学校想了解您对您子女贷款的意愿。如果您的家庭经济确有困难,一时无法支付学费和生活费,同意您的子女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能够保证监督和帮助您的子女按期归还贷款本息,请您在下面回执单的家长签名栏签字确认(若您的子女伪造签名,一经发现,取消当年贷款资格,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谢谢您的配合!
宁波大学 学院(盖章)2012年5月
回 执 单
宁波大学﹎﹎﹎﹎﹎﹎﹎﹎学院:
鉴于家庭经济困难,我同意﹎﹎﹎﹎﹎申请在校期间﹎﹎﹎学年的国家助学贷款总额﹎﹎﹎﹎元,并郑重承诺:保证监督和帮助子女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宁波大学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停放申请表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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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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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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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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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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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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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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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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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详细 地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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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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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校期间已 发放贷款情况 |
20____年 元 |
20____年 元 |
| 20____年 元 |
20____年 元 |
| 贷款停放要求 (选一个打钩) |
停放20_____年贷款 □ |
终止以后所有贷款发放 □ |
| 贷 款 停 放 原 因 简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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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学生资助与行政事务中心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银行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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