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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大学工〔2013〕33号
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宁波大学本、专科学生
非学业因素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宁波大学本、专科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体系实施意见》(宁大政[2012]92号),短学期期间将开展2012-2013学年本、专科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工作。我校今年首次启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为规范本、专科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工作网上操作,特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操作系统与评价标准
2012-2013学年非学业因素评价工作通过学生信息系统统一操作完成。系统地址为http://xg.nbu.edu.cn。评价分为学生自评、班主任评价、学院评价三个阶段进行。评价标准参照《宁波大学本、专科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体系实施意见》。
二、时间推进安排
1.学生自评阶段(6月18日—7月5日):学生通过帐号、密码进入学生信息系统完成非学业因素评价自评。
2.班主任评价阶段(7月6日—7月10日):班主任审核学生自评情况,督促未完成自评的学生完成自评。
3.学院公示评价阶段(7月10日—7月15日):学院就班主任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并提交学院评价结果。
三、注意事项
1.该工作推进实施前,建议各学院请部分学生干部进行试用操作,便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请做好学生、班主任的培训工作。
2.学生信息系统尚处于试运行阶段,存在系统不稳定与不完善的情况,各学院操作过程中如遇相关问题,请及时沟通,以便协调解决。
3.学生自评时“评定学期”统一填写为“不分学期”。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洵瑛(学工部);联系方式:888802,622086;
小易(系统开发);联系方式:514734。
宁波大学党委学工部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