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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大学工〔2013〕27号
宁波大学关于2012-2013学年
学生荣誉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2-2013学年学生(本专科)荣誉奖评定工作,根据《宁波大学学生荣誉奖评选办法》(宁大政[2012]93号),特提出如下要求: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宁波大学学生荣誉奖评选办法》(宁大政[2012]93号)(见附件1)规定的条件、名额和程序进行评选或推荐。
2.在“三好学生”评选中,要求申请学生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良好及以上等级,免予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的学生(因病或残疾)例外。
3.“十佳学生”、“学生标兵”和“先进大学生集体”推荐表后应附相应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如果推荐名额大于一个,请在推荐材料首页写上推荐顺序)。
4.评奖日程安排同奖学金评定时间安排,请各学院根据《奖学金评定实施意见》,结合本学院实际,将评优评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荣誉奖相关材料请于11月10日之前送交学生发展与服务处(黄庆苗楼211室)。
5.学科性学院的《宁波大学学生荣誉奖申请表》请下载附件2,阳明学院的《宁波大学学生荣誉奖申请表》请下载附件3。
6.各学院在送报荣誉奖获得者(三好、优干)名单时,按“姓名××(学号××)”结构,用“Word”文档格式,仿宋五号字,每行四名学生(格式请参照附件4)。除打印一份,并加盖学院公章外,再发电子邮件至jixing@nbu.edu.cn。
“十佳学生”、“标兵学生”和“先进大学生集体”(先进大学生集体申请表请下载附件5)仅递交纸质材料即可。
7.党委学工部设立荣誉奖评选咨询、监督电话:87600105,电子邮箱:xsc@nbu.edu.cn,学生投诉信箱:宁波大学32#信箱。师生们对学院的评奖工作有异议,请及时反映;对推荐人选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及时反映。
8.联系人:吉星
联系电话:888105/651373
电子邮箱:jixing@nbu.edu.cn
办公地点:黄庆苗楼211室
附件:
1.宁波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奖评选办法
2.宁波大学学生荣誉奖申请表(学科性学院)
3.宁波大学学生荣誉奖申请表(阳明学院)
4.荣誉奖上报表格样式
5.先进大学生集体申请表
宁波大学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201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