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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大学工[2014]5号关于加强学生公寓环境整治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20140311
2017-11-03     (点击: )

宁波大学

党委学生工作部

文件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学生社区党工委

学工〔2014〕5号

 


关于加强学生公寓环境整治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积极响应学校“治臭河、清垃圾、复绿地”为主要内容的校园环境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推进文明寝室建设工作,促进宁大学子文明习惯养成,营造健康、温馨、和谐、舒适、绿色的校园寝室文化氛围,构建良好的育人环境,现将2014年度加强学生公寓环境整治和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组建校级学生公寓党员义工服务小分队

    组建以学院预备党员为主体的校级公寓党员义工服务小分队,学工部统一制作标识并配备清洁工具,定期开展党员义工“进社区、入公寓、清走廊、美大厅”的美丽社区建设活动。同时,结合学院预备党员培训班课程安排,将党员义工活动纳入学生预备党员考察期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以上工作将由学生社区党工委牵头,联合部分学院进行试点,请有意参与的学院于3月13日(周四)前以电话形式联系学工部,以便讨论具体活动方案。

    (二)建立学生公寓卫生包干区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居住区域实际情况,制定《XX学院公寓卫生包干区管理方案》,明确寝室为寝室卫生包干区(寝室长负责制)、走廊为楼层包干区(层长负责制)、公寓大厅为公共包干区(楼长负责制)、公寓楼周边地区根据后勤管理服务处划定的区域进行包干(学院负责制),通过学院自治委员会、党员义工、学生志愿者等组织形式,加强公寓区的卫生管理工作。其中,涉及混合居住的公寓区(含楼层、大厅等)的管理工作由相关学院协调解决,并写入方案予以落实。拟订完成的管理方案及各楼的楼长、层长名单请于3月18日(周二)前以电子形式报送学生社区党工委备案。

    (三)开展学生公寓安全卫生督查工作

    继续实施辅导员入驻社区综合办公室“三个二”项目建设,即每位辅导员每周在学生社区工作不少于两个小时、走访寝室不少于两间、约谈学生不少于两名,由此加强对学生公寓安全卫生的督查,做到学院“一周一抽查,半月一检查”。同时,认真填写《宁波大学辅导员综合办公室值班记录表》,切实加强对学生寝室的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学生遵守校院规章的自觉性。

    二、工作要求

    1. 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各学院要充分利用会议、微信、微博等平台,宣传美丽校园建设工作,积极引导大学生以主人翁姿态投入到学校环境卫生整治中。

    2. 加大力度,组织落实:对在公寓环境整治和安全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进行整改,对有违规情况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各学院要确保每个宿舍不留死角,详细记录检查情况要及时备案。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欣,毛璇;联系方式:888100,694571;

    邮箱地址:xsc@nbu.edu.cn。

 

    附件:公寓楼周边区域卫生包干区划分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学生社区党工委

2014年3月10日


附件:

公寓楼周边区域卫生包干区划分表

 

学院

卫生包干区域

商学院

本部公寓1#、3#、5#、6#

法学院

本部公寓4#、11#、12#

教师教育学院

西区公寓2#

体育学院

东门公寓1#

人文学院

本部公寓13#、14#

外语学院

本部公寓8#、9#、10#

艺术学院

西区公寓1#

理学院

甬江公寓2#

材化学院

甬江公寓2#

机械学院

南门公寓1#

信息学院

南门公寓3#

建工学院

南门公寓2#、4#

海洋学院

南门公寓5#

海运学院

甬江公寓1#

医学院

甬江公寓3#

科技学院

北区二村、西区宿舍1#、3#、4#、5#、6#、9#

国交学院

本部公寓2#、7#

阳明学院

甬江公寓4#、5#、6#

    备注:各学院公寓楼周边区域的卫生包干区为公寓楼周边20米之内区域范围,如遇主干道路,以主干道路为界。包干区的清理内容主要为高空抛物、白色垃圾及漂浮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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