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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2014〕7号
关于实施“走优质单位 建百家实习基地”的通知
一、活动目的
为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合作,提升我校就业市场服务水平,拓宽我校就业市场渠道,促进我校毕业生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现实施“走优质单位 建百家实习基地”市场拓展计划。
二、活动内容
(一) 走访对象
1. 省教育厅确定调研的百家用人单位:根据用人单位行业性质及录用我校毕业生情况,现将接受调研的100家单位划分到学院,名单见附件1;
2. 相关专业、行业龙头企业:学院根据学科专业设置,自行申报需要走访的行业龙头企业,有条件的协商建立实习基地;
3. 已建立联系的实习基地:梳理前期建立的实习基地单位,加强与其沟通联系,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就业指导方面的合作。
(二)走访内容
学院由院长、书记带队,联系走访5-20家用人单位,请于4月10日前提交走访申报表(附件2)至就业指导中心备案。需要校领导陪同重点联系的用人单位,请在申报表中备注,学校将协调共同走访事宜。走访具体了解以下内容:
1. 对已建立实习基地的用人单位,重在深入了解基地建设情况,了解用人单位的反馈和建议;对尚未建立且具备建基地条件的用人单位,重在建立合作关系,洽谈建立基地事宜;
2. 探讨建立长期校企合作的机制,深入挖掘开展如就业指导、职业规划、人才培养及科研合作等方面的可能性,打好感情牌,并告之省教育厅即将启动的用人单位满意度调研工作;
3. 了解校友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情况,及对母校人才培养、就业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邀请校友积极参与母校建设。
(三)走访时间
1. 3月—4月,积极联系用人单位,制定走访计划,落实行程安排;
2. 4月—5月,深入用人单位进行走访,了解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及对我校人才培养、就业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协商建立实习基地事宜;
3. 5月—6月,总结梳理用人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与用人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健全用人单位走访的长效机制;
4. 6月—8月,积极推荐学生到走访单位暑期实习,开展形式多样的校企合作活动。
三、有关要求
1. 高度重视。此次走访活动是拓宽就业渠道,提升我校就业服务水平,提高用人单位满意度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走访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把走访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落实:
2. 明确措施。各学院要做好计划,充分调动各方面人脉资源,积极联系用人单位,做好工作记录:
3. 务求实效。要充分宣传我校人才培养、就业工作的情况,认真了解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及对我校就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建立百家实习基地,切实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4. 材料报送。各学院及时填写《“走优质单位 建百家实习基地”情况登记表》(附件3),并于6月20日前将本次走访活动的登记表、总结和有关协议文件资料送至就业指导中心存档。
附件:1. 宁波大学百家用人单位数据库
2. 宁波大学2014年走访用人单位申报表
3. 《“走优质单位 建百家实习基地”情况登记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学生社区党工委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