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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学生工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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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
| 学生社区党工委 |
学工〔2014〕19号
关于开展宁波大学2013级学生军训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印发的《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学校开展军训工作的实际,为确保2013级学生军训工作安全有序的开展,现将军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军训时间和内容:
1.时间: 2014年6月27日至7月10日,为期2周。
2.内容:军事技能训练按照规定的科目进行严格训练(除轻武器实弹射击),包括队列训练、寝室内务整理等。军事技能课成绩与军训、大二学年的寝室卫生检查结果挂钩。
二、军训对象:2013级学生(不含国防生、专升本、“2+2”、研究生、外国留学生)
三、训练地点和承训部队
1.地点:统一在校内进行
2.承训部队:武警宁波市支队(国防生、退伍学生配合)
四、工作要求
1.军训是全局性的工作,各个学院要服从学校军训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要把学生军训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作为本学期末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建立学院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军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军训时间长、强度大,许多工作需要各个学院的积极配合。同时,要加强对学生寝室内务卫生的监督和检查。
2.军训期间随时可能有情况发生,各个学院要将确保安全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确保训练期间有专人在场以防紧急情况的出现,及时做好处置突发情况的应急措施。军训办的同志会随时检查各学院负责老师的到岗情况。
3.各参训学院要在训前召开会议,对参训的工作人员和学生进行一次动员和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训练活动安全以及防暑降温等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安全观念,对身体不适、有疾病的同学要关心和爱护,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沟通,适时调整训练内容,确保参训学员安全、有序地完成军训任务。
4.各学院在军训过程中要尊重教官,对教官有什么想法或建议应视情与教官沟通或及时向军训办同志反映,以免影响整个军训的进程,确保军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5军训工作优秀组织奖的评比原则上以学院(连)为单位进行评定,比例控制在25%以内,由各连自评、互评、军训团初评,最终由校军训领导小组核定。
五、请各学院根据以上通知的要求,在6月27日前完成军训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军训正常开展。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学生社区党工委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