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部门介绍  工作导航  服务专区 
详细内容
首 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正文
宁波大学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校内外兼职心理咨询师招聘公告
2022-02-18     (点击: )


为保障宁波大学学生日益增长的心理健康需求,为提供更为全面的心理咨询服务,宁波大学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心理中心)现面向本校内和社会招聘兼职心理咨询师若干名,主要服务于本部校区、北校区和梅山校区。具体细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专业资质

应聘者需要至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即可提出申请:

(1)具有心理学/医学/教育学/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人类学硕士、博士学位;

(2)在职精神科医生、心理治疗师,或高校专职心理咨询师;

(3)已取得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注册心理师或注册督导师证书。

2.咨询实践经验

(1)独立个体咨询(面询)时数至少200小时以上,接受督导时数至少50小时以上;

(2)有2-3年在正规咨询机构独立咨询或实习经验。

3.受训经历

(1)接受过2-4年及以上系统心理咨询技术流派培训;

(2)近3年接受过心理咨询伦理培训。

二、工作职责

1.工作态度踏实,细致严谨,讲究规范;有一颗关爱学生,热爱心理咨询工作的心;敢于承担工作压力,也愿意不断学习成长。

2.遵守《宁波大学兼职心理咨询师工作制度》和《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第二版)》。

3.每周能在本中心兼职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半天,每学期请假和调班不超过4次,请假需要提前1个工作日向中心负责人提出。

4.认真做好来访者的接待和咨询工作以及咨询记录,定期参加本中心组织的团体督导,如有危机个案,按照中心规定流程及时通报转介。

三、应聘流程

1.应聘者请于2022年3月1日晚24:00前将《宁波大学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兼职心理咨询师申请表》(见附件)、咨询实践和受训经历的相关证书扫描件以及个体咨询案例报告(案例要隐去当事人的真实姓名及可能暴露隐私的信息)发送至shuxinzx@nb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兼职心理咨询师+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号),中心将于3月中旬安排面试;

2.初审通过后参加心理中心组织签约心理咨询师面试;

3.应聘者面试合格后,有2个月的实习期,期满考评合格者,心理中心将正式聘其为兼职心理咨询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87600297,联系邮箱:shuxinzx@nbu.edu.cn。

附件【宁波大学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兼职心理咨询师申请表.docx】已下载次
【关闭窗口】
规章制度
尚无内容。
关注我们
宁大学工
宁大学工
宁大就业
宁大就业

宁波大学 宁大招生 宁大新闻 学生社区 研究生院 信息门户
校团委 教务处 计财处 图书馆 教育部 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