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部门介绍  工作导航  服务专区 
详细内容
首 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做好近期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通知
2022-04-12     (点击: )

各学院:

近期全国各地新冠病例频发,防疫工作压力倍增。封校期间,如何切实有效地服务学生发展,是现阶段学生工作的重要任务。从整体情况看,受疫情影响,部分学生容易产生焦虑、抑郁或恐惧情绪,给学生管理工作带来诸多风险隐患。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给有需要的大学生带去足够的支持和帮助,就近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评估和研判

长时间持续的疫情,难免对学生造成较广泛的心理影响,尤其是影响更为直接的群体,更加需要深入了解、精准帮助。各学院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全体学生心理状况进行排摸评估,及时掌握学生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心理健康状况,充分发挥班长、心理委员、寝室长等骨干学生力量,按时填报《班级心理状态晴雨表》(学院留存、详见附件1)、《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信息统计表》(每月25日前填报)等,切实摸清底数,对有需要的学生,及时予以干预和支持。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将对所有在校学生开放在线心理测试平台,各学院可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心理状态和实际情况自愿测试,具体后续通知(联系人:郭昭昕;联系电话:572929)。在组织排查评估过程中,以下两类群体需要重点关注,逐人建档:

(一)高易感群体。各学院要密切关注原有重点关注学生情况,逐一更新心理健康档案,逐一排查了解当前状况,通过在线联系、个案回访、心理测量等方式,确保识别和排查的科学性、准确性,并形成《学院重点关注学生谈心谈话工作报表》(详见附件2)。对于一级关注名单内的学生,每周至少谈心谈话一次,对于二级关注名单内的学生,每两周至少谈心谈话一次,对于三级关注名单内的学生,每月至少谈心谈话一次。通过排摸及谈心谈话等,准确掌握学生情况,明确管理及心理支持注意事项,对于情况不稳定、依然有较高心理风险的学生争取其家长支持,建议继续居家休养或休学,并协助学生办好缓考申请、休学申请等相关手续。

(二)毕业生群体。临近毕业,因就业压力引发心理问题的概率逐渐增大。各学院要密切关注毕业生群体(尤其是毕业困难、就业困难群体)的状况,加强学业、就业的帮扶和指导,尽可能帮助学生解决就业环节的实际问题。

二、切实做好学生心理支持与服务

(一)对于寝室矛盾突出的学生,辅导员要做好寝室走访工作。通过走访寝室,掌握动态,重点关注,充分了解同寝室同学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知识的普及和教育,预防因对防控要求的误解等引发同学矛盾。

    (二)加强健康作息习惯的培育引导。结合疫情期间的校园管理要求,加强对健康申报、查寝打卡等出现异常情况的学生的了解和研判,监督、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鼓励学生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日常锻炼,以健康身体促进健康心理建设。

(三)加强对各类困难学生群体的关注帮扶。除以上两类重点群体学生外,各学院还需加强对经济困难、学业困难以及因身体健康原因、情感问题、遭遇诈骗等其他突发事件影响而陷入困境的同学的关心和帮助,尽可能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引导学生理性、乐观看待困难,避免因现实困难引发心理健康问题。

(四)加强心理防疫的专题辅导宣教。结合健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心理健康专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阵地的作用,积极利用主题班会、主题党日团日活动等形势,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自助技巧教育,引导学生正确看待和接纳自身在疫情中的心理状态,加强自我心理保健,提高心理免疫力。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在疫情防控期间除开展个体心理咨询外,将提供专题团体心理辅导服务,有需要的学院请联系朱婷老师。舒心坊大讲堂钉钉群(群号34097137)也将面向我校学生持续开展线上辅导讲座(联系人:李媛媛;联系电话:624225),欢迎各学院引导同学们积极参加。

此外,请各学院根据学院特色及学生当前心理状态开展种类多样、形式丰富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注意留存活动资料(包括通知、照片、通讯稿等),活动结束将电子版发至zhuting@nbu.edu.cn联系人:朱婷;联系电话:610490)。

(五)鼓励学生积极寻求心理支持。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应对疫情的来袭及心理状态的起伏变化,持续获取有效的资源与信息,校心理健康中心会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变化,提供线上线下结合的咨询服务,学院也可将浙江省统一心理援助热线“96525”等心理服务热线电话等(详见附件3)提供给学生,让学生得到及时有效的支持帮助。

三、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咨询及干预的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优化落实分级处置方案。各学院要在全面、科学排摸的基础上,对相关学生群体做好分类关注、分级处置。要特别重视季节交替、毕业季等关键节点,强化学生动态管理,及时评估心理危机,及时更新重点学生信息,对于重点关注群体,要实现“一人一档”,落实“一对一”帮扶,对于高危对象,及时启动危机干预程序,避免极端事件发生。同时,要做好相关信息反馈、资料备案和情况报送等工作。工作过程中要注意工作伦理,保护学生隐私(联系人:李媛媛;联系电话:624225)。

(二)进一步强化校内网络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好学校、学院、班级、寝室四级心理健康网络工作体系在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问题排摸处置等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对班级心理委员、寝室长等学生骨干的培训和教育,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充分发挥专业精神卫生专家、学校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学院心理健康联络员及各位辅导员、研究生导师、班主任等群体的作用,形成面向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充分合力。

(三)进一步加强家校联动、医校联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干预,离不开学生家庭的支持以及专业理疗机构的协助。对于经排摸评估发现的重点群体,须与家长及时联系,争取家长理解并充分支持学校工作,建议并在工作档案中详细记录。对于需要就医诊治的同学,学院可尽快联系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为急需诊断鉴定和帮助的学生开通“康宁医院心理健康绿色通道”,提供门诊接待、诊疗、住院治疗等方面的有限服务便利(联系人:李媛媛;联系电话:624225)。同时,邀请更多的专业人员更早、更深入地参与大学生心理健康评估以及咨询、干预工作,让有需要的同学得到更加及时、专业的帮助。

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办公电话:87600297,联系人:米多(联系电话:689933)、宋洪波(联系电话:648431)(负责梅山校区具体工作)。

 

附件:1.《班级心理状态晴雨表》

2.《学院重点关注学生谈心谈话工作报表》

3. 心理服务热线电话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学生指导服务中心

2022年4月12日

 

 

 

 

 

 

 

 

 

 

 

 

 

 

 

 

 

 

 

 

 

附件【附件1:班级心理状态晴雨表(学院留存).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学院重点关注学生谈心谈话工作报表.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心理服务热线电话.doc】已下载次
【关闭窗口】
规章制度
尚无内容。
关注我们
宁大学工
宁大学工
宁大就业
宁大就业

宁波大学 宁大招生 宁大新闻 学生社区 研究生院 信息门户
校团委 教务处 计财处 图书馆 教育部 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