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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校心理工作实践法律风险及防范”专题讲座的通知
2023-04-06     (点击: )

各学院:

为努力打造一支具有较高理论素养、较强服务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心理工作队伍,进一步提高专兼职咨询师对校园心理危机的处理能力,了解心理工作实践中重要法律风险防范点,宁波市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定于4月12日开展“高校心理工作实践法律风险及防范”专题讲座,现将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4月12日(周三)13:30-15:30

二、活动地点:

数学与统计学院317报告厅

三、活动主题:

高校心理工作实践法律风险及防范

四、参加人员:

各学院心理联络员、心理中心专兼职心理咨询师

五、主讲人简介:

沈大力,上海星瀚(武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校友会法律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华中农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湖北大学等高校兼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诊所课堂校外导师。

六、报名方式及其他事项

1.鼓励从事学生心理工作的专任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和硕士生导师等参加,如有兴趣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2.请参加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时间,准时参会,心理联络员和兼职咨询师原则上不得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请及时告知活动相关负责人。

3.参加人员提前5分钟到达会场就座,并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4.未尽事宜请联系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联系人:米多,882680,689933;郭昭昕,888297,572929。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学生指导服务中心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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