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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宁波大学第二届“勤工助学之星”评比活动的通知
2023-04-24     (点击: )

各单位、部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在全社会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丰富高校资助育人实践,引导广大受助学生以实际行动践行自强奋发之心、感恩回报之情、为国奉献之志。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宁波大学第二届“勤工助学之星”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4-5月

二、参加对象

有勤工助学经历(连续工作不少于1个学期)的在校本科生

三、名额数量

各部门、学院推荐不超过1名

四、基本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主动参与“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5.受到老师、同学一致认可,能够立起榜样标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五、推荐材料基本要求

1.参评学生填写《宁波大学第二届“勤工助学之星”评比报名表》(附件),并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励志故事、岗位经历和心得感悟。体裁不限,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同时提供个人工作场景照1-2张,校园活动照片2-3张,所有图片需原图并备注。

2.内容应生动展现学生不畏困难、奋发向上、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

3.文档格式为Word,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正文为仿宋-GB2312三号字,行间距为单倍行距。

4.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六、其他事项

请各部门、学院将推荐材料于2023年4月 28日(周五)前以电子版形式发送指定邮箱:chenjunyu@nbu.edu.cn,纸质稿仅需打印《宁波大学第二届“勤工助学之星”评比报名表》盖章后交至师生服务大厅5号窗口。

校学生资助与事务管理办公室进行初轮筛选,并组织专家评审团最终评审,选出校级“勤工助学之星”,并推荐部分学生参加浙江省2023年“勤工助学之星”评比。

联系人:陈俊余,联系电话:889806、564470。

附件:宁波大学第二届“勤工助学之星”评比报名表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2023年4月23日

 

附件【附件:宁波大学第二届“勤工助学之星”评比报名表.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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