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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宁波大学本科生2025年宁波市港澳台学生政府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11-10     (点击: )

各学院、部门: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的工作要求,我校将组织申报本科生2025年宁波市港澳台学生政府奖学金。现将相关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目前在内地的全日制港澳台学生(本科生)。目前尚在境外且无法返回的学生不参评该奖项;延长毕业学生及一年级新生原则上不参评该奖项。

二、名额分配

我校名额20名(本科生)。结合全校港澳台籍在校生的情况,现将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名额

商学院

3

法学院

3

人文与传媒学院

3

外国语学院

1

阳明学院

10

总计

20


三、申报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港澳台学生本人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同时将电子版申请表上交学院。

学生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宁波市港澳台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经公证的学历证明与成绩单的复印件;

(3)身份证件或护照复印件;

(4)健康证明;(出入境时的健康证明,若无则无需提供)

(5)推荐信(长期进修生除外)。

2.学院审核、推荐:

相关学院负责审核申请学生的情况,并于11月18日前报送相关纸质和电子材料。

报送要求

材料名称

纸质材料

(一式两份)

学生个人《宁波市港澳台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学生其余申请材料

《宁波市港澳台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附件2)

电子材料

(以学院为单位打包)

学生个人《宁波市港澳台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及申请材料

《宁波市港澳台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附件2)

学院电子材料

提交地址

https://send2me.cn/f3VMqtQi/S0aFhIKWtqQPWQ


3.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审核本科生申请材料,拟定推荐参评名单,并在全校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推荐结果报送宁波市教育局。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老师

办公地点:锦绣师生服务中心315办公室

办公电话:87609435

邮箱:yulu@nbu.edu.cn


附件:

1.《宁波市港澳台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2.《宁波市港澳台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附件2 宁波市港澳台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1 宁波市港澳台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表.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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