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大学学生寝室卫生检查工作条例》(宁大政〔2020〕95号)的要求,学生社区负责对学生寝室卫生进行每日一查。现将2025年11月3日至11月28日的卫生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学院 | 月平均合格率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99.83% |
海洋学院 | 99.53% |
阳明学院 | 99.30% |
海运学院 | 99.22% |
商学院 | 99.05% |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 98.94% |
人文与传媒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 98.93% |
外国语学院 | 98.76% |
医学部 | 98.69%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98.58% |
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 98.57% |
法学院 | 98.4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98.35% |
教师教育学院 | 98.34%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97.84% |
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 | 97.25% |
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 | 96.98% |
音乐学院 | 96.70%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96.66% |
土木工程与地理环境学院 | 96.43% |
体育学院 | 92.10% |
合计/平均 | 98.02% |
备注:实际寝室数9158间,“检查寝室数合计9307间”包含混合寝室149间
2025年11月累计开展8次卫生检查,全校寝室卫生月平均合格率为98.02%,较2025年10月上升了0.89%。其中,优良寝室8384间,占比91.55%;合格寝室565间,占比6.17%;不合格寝室209间(其中2次不合格123间,2次以上不合格86间),占比2.28%。11月份持有违禁电器或饲养宠物的寝室共115间,较2025年10月减少61间。涉及垃圾分类不合格的寝室共47间。
一、需重点关注的问题:
1.卫生主要扣分点:地面角落积灰、卫生间污垢堆积、门口杂物堆放、桌面衣物摆放无序、被子未整理。寝室门口杂物堆放问题尤为严重,部分寝室将快递箱、衣物、书籍、行李箱、打包垃圾等堆放在楼道内,既破坏公共区域整洁,又挤占通行空间、存在安全隐患,请各学院做好督促宣贯,推动学生及时整改。
2.影响社区公共安全的行为:
(1)本月查获违禁电器 134 件(其中:美发器 41 件、电煮锅 31 件、电水壶 26 件),较2025年10月有所下降,但用电隐患仍需警惕;部分寝室存在人离电不断的陋习,电吹风使用后未拔插头现象频发,电器长时间待机可能导致短路、高温诱发火情。
(2)11月收到宿舍楼吸烟投诉7起,且发生一起学生将未熄灭的烟蒂抛掷寝室阳台烧着衣物引发火情的事件,所幸无人员伤亡,仅部分阳台衣物烧毁。宿舍楼为人员密集场所,吸烟既危害自身及他人健康,未熄灭烟蒂极易引燃物品引发火灾,还可能破坏寝室环境、激化室友矛盾,请各学院强化学生禁烟宣传教育。
二、相关提醒
气温骤降,宿舍电热毯、电煮锅、电水壶等高频使用电器需重点关注,今年全国高校已发生多起学生宿舍违规用电导致的火灾事故。冬季气候干燥,火灾易发多发,请各学院持续强化寝室安全教育引导,配合学生社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严令杜绝违规用电等危险行为。
附件:2025年11月学生寝室卫生成绩汇总表
党委学工部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