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激励辅导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持续提升政治素养与业务能力,根据辅导员队伍建设相关规定及评选办法,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度宁波市高校“优秀辅导员”推荐、宁波大学优秀辅导员及“向阳奖教金”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宁波市高校“优秀辅导员”推荐
(一)推荐对象
担任一线专职辅导员工作满3年者(2022年12月前参加工作)。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2025年度宁波市“优秀辅导员”候选人12名。
(三)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爱祖国、守法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与职业操守。其中,教师评选对象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思想政治工作,爱岗敬业,勤于学习,刻苦钻研,有强烈的事业心、进取心、责任感;工作业绩突出,近3年来未发生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事故、教学事故或受到违法违纪处分。
2.从事一线专职辅导员工作3年及以上,尊重、理解、关爱学生,能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讲求工作方法艺术,业绩良好,近两年内曾获得校级及以上思政工作相关荣誉;具有较好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科学研究 能力,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工作思路、举措、途径有新拓展,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近两年内主持校级以上(含校级)相关研究课题并结题至少1项,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有关研究论文至少1篇。
(四)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与学院推荐。辅导员本人申请并填写《2025年宁波市高校“优秀辅导员”推荐审批表》(附件1),各学院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组织并确定推荐人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党委学工部;宁波市高校“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按学院一线专职辅导员在编总人数的15%进行推荐,比例不足1人的以1人计,比例在1—2人之间的均以2人计;
2.学校评审。党委学工部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后,提交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评审采用材料审议形式进行;
3.结果公布并推荐。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宁波市高校“优秀辅导员”候选人名单,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
二、宁波大学2025年度优秀辅导员评选
(一)评选范围
担任一线专职辅导员工作满1年者(2024年12月前参加工作)。
(二)评选名额
按辅导员在编总人数的25%进行评选。
(三)评选条件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学生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全面成长;
2.热爱辅导员工作,认真学习有关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与理论素养;
3.有强烈的敬业和奉献精神,能够深入学生实际,关心和掌握学生的思想政治和学习生活状况,工作扎实深入,针对性强;
4.关心爱护学生,在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以身作则,善于总结经验,深入钻研业务;
5.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善于结合学生和工作实际进行探索,积极运用新的工作形式和载体,形成了比较好的工作经验;
6.工作业绩和育人业绩主要集中在本年度,本年度块状量化考核高于55分且条状量化考核高于30分。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与学院推荐。辅导员本人申请并填写《宁波大学优秀辅导员推荐表》(见附件2),各学院审核确定推荐人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党委学工部;各学院推荐优秀辅导员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学院一线专职辅导员在编总人数的30%,比例不足1人的以1人计,其他按照四舍五入计算;
2.学校评审。党委学工部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后,提交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评审以现场展示评选会形式进行。各学院推荐人员围绕本年度辅导员基础工作完成度、育人成效等维度简要阐述展示,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3.结果公布。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优秀辅导员名单,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发文。
三、“向阳奖教金”评选
(一)评选范围
担任一线专职辅导员工作满4年者(2021年12月前参加工作)。
(二)评选名额
共评选10个名额,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长期从事一线专职辅导员工作,爱岗敬业,业绩突出,一般应有4年及以上的辅导员工作经历,个人近3年内至少获得过1次年度考核“优秀”或校级及以上优秀辅导员荣誉;育人成效特别突出或有重大工作表现的可不受上述工作时间、奖项等条件限制。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与学院推荐。参评辅导员填写《宁波大学“向阳奖教金”申报表》(见附件3),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确定1名辅导员参评并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党委学工部;
2.学校评审。党委学工部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后,提交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评审采用材料审议形式进行;
3.结果公布。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优秀辅导员名单,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发文。
四、材料提交说明
1.学院汇总附件1-3并填写《宁波大学2025年度辅导员系列荣誉评选汇总表》(附件4),于2025年12月24日(周三)11:00前将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的书面材料(附件1-4)报送学工部(锦绣403室),电子稿发至zhanghuimiao@nbu.edu.cn。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分参评类别统一打包提交,材料报送须严格遵守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
2.各学院应严格对照条件择优推荐,确保程序公开、公正。所有申报材料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
3.未尽事宜联系人:毛璇、龚昆朋、张慧苗,联系电话:612663、674437、667245。
附件:1.2025年宁波市高校“优秀辅导员”推荐审批表
2.宁波大学优秀辅导员推荐表
3.宁波大学“向阳奖教金”申报表
4.宁波大学2025年度辅导员系列荣誉评选汇总表
党委学工部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