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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2018)3号文件+关于报送2017届(含研究生)及2015届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信息的通知+20180110
2018-01-12     (点击: )

宁波大学            

党委学生工作部        

文件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学生社区党工委        

学工〔2018〕3号  

     

   

关于报送2017届(含研究生)及2015届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关于报送2017届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信息的通知》(浙教评院〔2017〕 44号)文件的要求,为做好2017届(含研究生)及2015届我校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工作,现就报送毕业生调查信息的工作通知如下:  

1.各学院根据下发的2017届毕业生就业方案信息(附件1),请认真排摸、核对手机(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如需要更改,请在excel表中直接更改,同时请用黄色标记将该生所有信息填充;不得漏报、错报、有意更改学生信息;各学院上报的学生联系方式不得重复或与近五年毕业生联系信息重复。  

2.2015届本专科毕业生信息(附件2)如确定已经更改,请将其信息从库内直接剪切出来修改,并以学院为单位在附件3中填写,完成后发送就业指导中心。  

3.用人单位信息学校须在原有企业库(附件4)之外新增100家(各学院新增数量见附件5),不得作假,要按照附件6表格形式上报,原有单位联系人如有变更可直接在附件4中修改,同时将修改后的信息填充为黄色标记;新增企业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友好单位增补填报,但不得与原有企业重复;各学院新增上报的企业如有重复,最终以就业指导中心核对为准。  

4.本次信息报送格式请务必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填写,各学院要确保报送信息的完整性,必须全部补齐所要求的字段内容。  

5.各学院就业工作负责人需再次核对、更新、检查上报的毕业生调查信息,特别注意邮箱格式和手机号码的更新。  

6.各学院所有信息检查、补充完成后请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wangliangliang@nbu.edu.cn 邮箱。  

7.为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次毕业生调查信息报送工作务必于2018年1月18日前完成。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王亮亮  

联系电话:87609088  

电子邮箱:wangliangliang@nbu.edu.cn  

                             

附件:1、2、单独发送  

      3. 2015届毕业生信息集中修改格式表(EXCEL)  

4.单独发  

5.各学院新增企业数量分配表  

6.新增用人单位调查信息报送格式(EXCEL)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学生社区党工委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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