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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2018)4号 关于组织参加浙江省学生资助“两美”风采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20180316
2018-03-16     (点击: )

关于组织参加浙江省学生资助“两美”风采  

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健全学生资助制度”的总要求,进一步彰显教育改革发展和国家资助政策成效,全面推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力,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学生资助“两美”风采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浙学助〔2018〕5号)、宁波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参加浙江省学生资助“两美”风采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甬教管〔2018〕5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参加“最美爱心(学生资助)人物”和“最美爱心(学生资助)故事”风采推荐宣传活动。请各学院、部门重视本次推荐活动,深入了解、挖掘学生资助典型人物和故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类别设置  

1.“最美爱心(学生资助)人物”  

2.“最美爱心(学生资助)故事”  

二、推荐条件  

(一)“最美爱心(学生资助)人物”  

1.个人或团体均可;  

2.在结对帮扶、捐资助学等公益活动中,贡献突出、成绩卓著,得到群众高度评价,社会广泛认同;  

3.真情奉献爱心,坚持服务经济困难学生,帮助解决和改善其生活、学习等实际困难,促进其成长成才。  

(二)“最美爱心(学生资助)故事”  

1.主要讲述团体或个人关爱经济困难学生,结对帮扶、捐资助困,帮助他们健康成长成才的感人事迹;  

2.内容要求真实可靠,亲切可读;  

3.语言要求平实简练,主题突出,行文详略得当,结构匀称。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一名“最美爱心(学生资助)人物”和一则“最美爱心(学生资助)故事”。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最美爱心(学生资助)人物”  

“最美爱心(学生资助)人物”报送材料要求:200字以内的个人(团体)简介及2000字以内的个人(团体)事迹,行文人称不限。  

(二)“最美爱心(学生资助)故事”  

“最美爱心(学生资助)故事”报送材料要求:2000字以内的助学事迹,行文人称不限,人物、时间、地点等基本要素须具体明确。  

五、材料报送方式  

各学院、部门于4月3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的纸质版(一式六份)报送学生事务中心2楼2号窗口。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2270183647@qq.com。  

   

报送时间:2018年4月3日前  

联 系 人:吉星、邓瑶  

联系电话:87609804  

联系地址:学生事务中心二楼2号窗口  

投诉邮箱:xsc@nbu.edu.cn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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