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 |
党委学生工作部 |
文件 |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
学生社区党工委 |
学工〔2018〕24号
关于推荐2018年浙江省高校优秀
辅导员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扎实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辅导员、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人〔2018〕41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可推荐2名优秀辅导员参评2018年浙江省高校优秀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在岗在编的一线专职辅导员
二、推荐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生活、工作作风严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2. 勇于开拓创新,工作有思路,善于思考,注重研究,爱岗敬业,业绩突出,能熟练运用现代化工作手段,不断探索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心理特点和学习生活状况,形成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3. 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2014年8月31日前从事辅导员工作),工作业绩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在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等方面考核成绩名列学校前列,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原则上要求近3年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辅导员或优秀教师称号,近3年内主持校级以上(含校级)相关科研课题并结题至少一项,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有关研究论文至少一篇。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1. 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推荐,各学院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请各学院于6月8日(周五)前将《2018年浙江省高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见附件)书面稿报送学工部(黄庆苗楼413室),电子稿发送至:maoxuan@nbu.edu.cn。联系人:毛璇,888802。
2. 学校依据推荐条件和要求,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最后产生的2名浙江省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报学校党委审批、公示后报浙江省教育厅。
附件:2018年浙江省高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
党委学工部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