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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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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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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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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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区党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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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2018〕38号
关于布置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
各项学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
为保证开学初各项学生工作有序运行,特将近期需要完成的工作布置如下:
一、做好辅导员理论宣讲活动
根据学校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今年6月5日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宁波大学一线专职辅导员理论宣讲活动的通知》要求,请各学院在9月-10月在学院内组织辅导员针对所带班级开展至少一次的理论宣讲活动,活动要求覆盖每一位辅导员、覆盖每个班级。并根据宣讲情况,于10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推报1-2个辅导员优秀理论宣讲视频并报送全体辅导员理论宣讲稿。原则上要求在岗辅导员超过5人的学院提交2个,其他学院至少提交1个。学校届时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将评选产生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若干名,并根据评选结果,选拔5-10名辅导员分组在校内进行宣讲,同时对优秀理论宣讲稿在校内进行展示。
宣讲要求:理论宣讲旨在促进辅导员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等的学习宣传阐释能力提升,以及对大学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过程中的理论宣传水平,理论宣讲应注重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政策性、导向性,宣讲时间为15-20分钟。辅导员围绕宣讲主题,自主选择宣讲切入点撰写宣讲稿。
二、 做好宁波市首批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工作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开展宁波市首批高校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甬教工委〔2018〕51号)要求,市教育局在各高校初评、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各申报单位和项目进行了审核评审,最终,共设立18个工作室为宁波市首批高校辅导员工作室。我校商学院辅导员汪杰峰牵头的“宁大筑梦职业咨询工作室”、阳明学院辅导员龚倩慧牵头的“‘博雅’学生素质提升工作室”、创新创业学院辅导员戚家超牵头的“宁波大学辅导员创业指导工作室”以及建工学院辅导员沈妍伶牵头的“辅导员职业技能提升学‘习’工作室”入选。下阶段,请各学院协助做好相关辅导员工作室的建设工作。
三、做好2018届、2019届毕业生的就业推进工作
1.截止到今年8月30日,2018届毕业生的就业率为91.53%,离年初制定目标97%还有一定的距离,因此请各学院继续推进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收尾工作,力争在10月30日能够完成学校的既定目标。
2.请各学院结合2019届毕业生求职季做好就业工作推进会、讲座、团体辅导、简历、面试等各类指导活动;要求毕业班学生简历及面试指导覆盖面不低于50%;下半年应全部完成就业动员会;根据学院情况举办专场宣讲会或招聘会(梅山校区今年根据专业情况也计划1-2场);组织发动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宣讲会、专场招聘会、空中宣讲会及企业沙龙等;按时做好生源信息采集工作。
3.各学院请积极申报浙江省高校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典型案例(每个学院至少一篇,通知已发就业辅导员);相关学院积极做好省职规比赛备赛工作,争创佳绩。
四、做好近期学生奖助工作
1.校长奖学金:各学院可提前选拔有特色、有竞争力、有感染力的优秀学生参与校长奖学金评选(评选通知另发内网,今年与往年没有大变动)
国家奖学金:学院报送的日期为9月30日,一定不能晚交。学院做好评定、公示等环节,确保评选的公平、公正。
其他奖学金、助学金、荣誉奖的评定也基本同步进行,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评定工作。
2.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困难学生认定是确定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政府和社会资助对象以及评定清寒类奖学金的重要依据,是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仔细审核、严格把关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保认定工作公平有效。
3. 助学贷款:就学地贷款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贷款学生的生活状况、关心学生学习生活。同时,请做好学生抵制校园贷和防金融诈骗的相关教育工作。
4.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代偿: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代偿的学生相对较少,请各学院做好排摸不要遗漏。
5.学生医保:学生医保工作即将启动,届时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医保的申报工作,根据要求仔细核对本院学生信息,不要出现漏保、错保等现象。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