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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2019)13号 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9-03-12     (点击: )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践行以“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涵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浙江省第六届 “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即将启动,现将我校组织参加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19年6月30日前在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专科生。

二、评选标准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体条件: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尚荣知耻,服务人民,报效祖国。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学业成绩优异。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

三、其他事项

1.各学院于2019年3月15日前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并报送相关材料。材料包括:申报表、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主要介绍该生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辅助材料(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复印件)。

所有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chenjunyu@nbu.edu.cn,纸质材料报送黄庆苗楼415(思政科)。

2.在评选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请与思政科联系。联系人:陈俊余,电话:564470;888100。

附件:组织参加第六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申报表

党委学工部

2019年3月12日

 

附件【附件:第六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申报表.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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