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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2019〕2号
关于报送2018届(含研究生)及2016届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关于报送2018届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信息的通知》(浙教评院〔2018〕4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届(含研究生)及2016届(毕业三年后)我校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工作,现就报送毕业生调查信息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和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调查是依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开展的一项常规性年度调查工作,调查结果将作为我省本科高校分类考核和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依据。毕业生及用人单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直接关系到本次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对毕业生及用人单位信息报送工作予以足够重视,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毕业生调查信息的报送工作。
二、具体要求
1.各学院根据下发的2018届毕业生就业方案信息(附件1),做好认真排摸工作。仔细核对手机(固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请在excel表中直接更改,同时将该生所有信息填充为黄色标记。各学院不得漏报、错报、有意更改学生信息,上报的学生联系方式不得重复或与近五年毕业生联系信息重复。
2.2016届本专科毕业生信息(附件2)如确定已经更改,请将其信息从附件2内直接剪切出来修改,并以学院为单位在附件3中填写,完成后发送就业指导中心。
3.用人单位信息学校须在原有企业库(附件4)之外新增100家(各学院新增数量见附件5),各学院要按照附件6表格形式上报,不得作假,原有单位联系人如有变更可直接在附件4中修改,同时将修改后的信息填充为黄色标记;新增企业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友好单位增补填报,但不得与原有企业重复;各学院新增上报的企业如有重复,最终以就业指导中心核对为准。
4.本次信息报送格式请务必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填写,各学院要确保报送信息的完整性,必须全部补齐所要求的字段内容。
5.各学院就业工作负责人需再次核对、更新、检查上报的毕业生调查信息,特别注意邮箱格式和手机号码的更新。
6.各学院所有信息检查、补充完成后请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wangliangliang@nbu.edu.cn 邮箱。
7.为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次毕业生调查信息报送工作务必于2019年3月10日前完成。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亮亮
联系电话:87609088
电子邮箱:wangliangliang@nbu.edu.cn
附件:1、2、4单独发送
3. 2016届毕业生信息集中修改格式表(EXCEL)
5.各学院新增企业数量分配表
6.新增用人单位调查信息报送格式(EXCEL)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学生社区党工委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