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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2019〕27号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浙江省高校名师辅导员(二级学院副书记)的通知
2019-05-10     (点击: )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积极推进全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支引领高校辅导员及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队伍,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系列活动计划》(浙教办函〔2019〕75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实施2019年浙江省高校名师辅导员成长引领计划,选拔高校二级学院优秀副书记赴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浙江大学)参加为期1年的研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思想政治工作相关学科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善于开展大学生思想引领,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能带领团队开展工作,工作实绩突出。

4.二级学院院系副书记身份,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45周岁以下,副书记岗位6年以下;至少获得1项省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或承担厅级及以上课题1项,或在核心期刊上表2篇相关论文。

  二、管理要求

  1.学员接受省教育厅、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浙江大学)的培养计划、中期检查、结业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派出高校予以支持。

2.学员研修期间要认真执行计划,切实完成预定任务,指导教师要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研修结业要求独立完成达到公开发表水平的研究论文1篇,实践研修报告1份,完成公开学术报告1场。

4.具体研修计划委托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浙江大学)负责实施,相关通知另发。

三、相关事项

1.本次研修班总规模20人,我校可推报2人参加遴选,申报者需填写《浙江省高校名师辅导员(二级学院副书记)成长引领计划推荐表》(见附件1),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并于2019年5月14日前将书面稿报送学工部(黄庆苗楼415室),电子版发送至maoxuan@nbu.edu.cn,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毛璇,888802,612663。

2.学校依据推荐条件和要求,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最后推荐2名候选人,报学校党委审批、公示后向教育厅推荐。

3.省教育厅宣教处、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浙江大学)审核推荐表,经专家遴选确定名单后下发报到通知,学员签订“浙江省高校名师辅导员(二级学院副书记)成长引领计划”承诺书。

4.学员根据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到浙江大学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请假,一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资格。

5. 除调研挂职外,研修期间的交通住宿费、餐费由所在单位承担。1年培训费2万元/人,其中浙江省教育厅支持1万/人,派出高校经费按1:1配套。学员研修期间的工资、津贴、福利、职务评聘等原则上不受影响,研修情况和成果作为其业务考核、职务聘任的依据之一。

 

 

附件1: 2019年度浙江省高校名师辅导员(二级学院副书记)成长引领计划推荐表

附件2:2019年度浙江省高校名师辅导员(二级学院副书记)成长引领计划培养方案(暂行)

 

党委学工部

2019年5月9日

 

附件【附件1、附件2.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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