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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2019〕30号
关于公益服务类、其他资助类发展性资助项目结题的通知
为全面了解我校发展性资助项目的进展情况,保证我校发展性资助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宁大政〔2015〕96号)文件的要求,现决定对2018年度立项的公益服务类、其他资助类发展性资助项目进行项目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8年度宁波大学公益服务类、其他资助类发展性资助立项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包括项目是否按照计划开展,项目进展如何。
2.项目成果情况。包括成果名称、成果形式、成果效果。
3.下一步研究方向。
三、检查方式和要求
1. 各项目组积极准备并认真填写《宁波大学发展性资助项目结题检查报告书》。
2. 各学院统一开展院内项目结题检查,并汇总检查结果,将《宁波大学发展性资助项目结题检查报告书》和《发展性资助项目结题检查汇总表》纸质稿盖章报送学生事务中心2号窗口,电子稿发送至邮箱:yulu@nbu.edu.cn ,请于05月17日16:00前完成各项报送工作。
3.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检查结果评定为不合格:
(1)结题评估检查时,无故一直未开展研究或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的;
(2)项目负责人因学籍变动、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进行研究工作,并未提前报备变更项目负责人的;擅自变更负责人或研究内容的;
(3)与批准的项目严重不符; 或提供的检查资料、数据不真实的;
(4)研究经费使用不当的。
4.检查结果处理
结题检查合格的项目,项目验收后发放剩余的30%资金;结题检查不合格的项目,责令项目负责人停止使用资助经费,并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资金,同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下一年度项目。
联系地址:学生事务中心2号窗口
联系电话:87609804
附件:
1.《宁波大学发展性资助项目结题检查报告书》
2.《宁波大学2018年度发展性资助项目结题检查汇总表》
3.《宁波大学2018年度公益服务类、其他资助类发展性资助立项项目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学生社区党工委
2019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