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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2019〕58号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与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9-12-06     (点击: )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根据《宁波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管理办法(试行)》(宁大党〔2006〕2号)文件规定,现就2018-2019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与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班主任工作考核

各学院根据《宁波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管理办法(试行)》和学院关于班主任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落实班主任工作考核。

1. 考核程序应包括班主任自评、学生民主测评和学院评议、院内公示等程序;

2.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3. 考核结果经院内公示无异议后,请将班主任工作考核情况表(表格见附件一)以书面材料送至学工部(黄庆苗楼413室),电子稿发至chenjunyu@nbu.edu.cn,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7日(周二)。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

(一)评选范围

全校2018-2019学年考核获优秀等级的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品德高尚,办事公道,为人师表;

2. 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能够深入学生实际,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和问题,工作扎实有成效;

3. 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积极探索班主任工作新方式和新办法,善于运用新的工作形式和载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 主动钻研与学生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并积极开展有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研究;

5. 工作成绩突出,学生满意度高。

(三)评选程序

1. 各学院依照本人申请(填写《宁波大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学院审核评比、院内公示的程序进行。各学院推荐优秀班主任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班主任总人数的10%;

2. 各学院审核确定的人选经院内公示无异议后,于2019年12月17日(周二)前将书面材料报至学工部(黄庆苗楼415室),电子稿发至chenjunyu@nbu.edu.cn;

3. 学工部审核确定优秀班主任名单,发文公布。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毛璇、陈俊余;联系电话:888100。


附件一:宁波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情况表

附件二:宁波大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党委学工部

2019年12月2日


附件【附件一:宁波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情况表.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二:宁波大学校级优秀班主任推荐表.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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