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2019年学科性学院专项目标考核方案》,2010年学院专项目标考核(学生工作)总分共计100分,分为就业工作(25分)、创新创业工作(25分)、学生思想教育与安全稳定工作(25分)、文明寝室建设工作(10分)、学生工作品牌建设(10分)、辅导员队伍建设(5分)等六个分项。为做好学院专项目标(学生工作)考核的汇总统计工作,现将相关材料的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学院填写《2019年度学院专项目标(学生工作)考核赋分表》(见附件1),并报送相关佐证材料。就业工作、创业工作与学生科研工作分别由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创业指导中心和校团委与各学院核准,相关佐证材料不列入此次报送范围。
二、报送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于12月20日(周五)前将赋分表及书面佐证材料送交黄庆苗楼413室,电子材料发送至maoxuan@nbu.edu.cn。
三、相关说明
1. 学院专项目标考核所提交的各类材料的时间跨度为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12月21日-31日期间新产生的相关成绩各学院可于12月31日下班前另行提交)
2.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邬备民,888286、698006;毛璇,888100,612663。
附件1:2019年度学科性学院专项目标(学生工作)考核赋分表
附件2:2019年度学科性学院专项目标(学生工作)考核方案
附件3:宁波大学2019年度学生科研工作考核指标
附件4:宁波大学2018届毕业生创业率计划表
党委学工部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