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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2021〕14号
关于组织我校辅导员开展高校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辅导员队伍信息,准确了解和掌握高校辅导员队伍现状,推动辅导员队伍建设科学化发展,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全面开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7]9号)的要求,决定面向宁波大学全体专职职辅导员开展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由教育部思政司委托中国高教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研发的“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www.gxfdy.edu.cn)进行,宁波大学辅导员完成信息录入工作后,由学工部思政科审核,并提交省教育厅宣教处审核。
二、录入对象
录入对象为宁波大学全体在编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一线专职辅导员的界定范围做说明如下:
专职辅导员是指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从事学生工作并担任相关职务的人员。
一线专职辅导员是专职辅导员的一部分,是指专职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辅导员,不含院系党总支副书记等。
三、时间安排
(一)信息更新
操作人员:全体专职辅导员
时 间:9月7日—9月18日
具体操作:因本年度信息管理系统新增了部分统计条目,且对部分信息的填写要求进行了规范,全体辅导员需登陆系统对新变动信息进行填写,并根据自身情况完成信息更新工作,并保存提交。
(二)辅导员信息审核
操作人员:系统管理员(学工部思政科)
时 间:9月22日—9月30日
具体操作:
1. 管理员统计目前已离岗辅导员的离岗日期及原因,在系统内进行离岗注销操作;统计录入本年度转岗辅导员及有关情况;统计录入本年度本校学生人数。
2. 管理员在后台对辅导员提交的信息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信息确认无误后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辅导员信息将提交至省教育厅宣教处审核,并最终提交全国数据库。
四、工作要求
1. “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既是信息管理平台,也是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工作平台。请全体辅导员高度重视,认真阅读《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按时完成信息录入工作。学校将在9月30日前完成当年辅导员信息更新工作,实现辅导员入职要注册、离职要注销的要求。
2. 学校已指定专人管理信息系统,并向省教育厅提交了《保密承诺书》,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信息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璇、俞璐
联系方式:888100
附件:《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宁波大学党委学工部
2021年9月6日